除了当天涉及到的人,剧组其他人根本不知道那天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云柔之忽然请了一天假,然后就回到剧组开始正常的拍摄。导演也没有对她说什么,只是明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疏远了云柔之,不再像之前那样整天黏在她身边。剧组的人都是人精,就算猜不到什么也知道肯定出了些事情,一个个乖觉的避讳起来。
云柔之回剧组再看见明凯,也不说话,只是默然走过去。明凯这一次恐怕也不敢再像之前那样造次,一直低着头。好在他们的戏份已经都拍完了,之后也不用再演对手戏。
王新升坐在镜头前看着云柔之没有一点儿落差的表演无声的叹了一口气,他当然知道这次的事情委屈了她,但是身为一个导演只是选择做对剧组最有利的决定。
剧组中对云柔之悄悄打量的目光也越来越多,不过都没有影响到她的工作,所以她也就装作没有发现。但是今天她拍完一场戏到场边休息,刚坐下来就看见一个高高扎着马尾的年轻女子走了过来。这个女孩子长得不错,肤色洁白,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一股别样的秀致。
“你就是云柔之?”女孩子走到云柔之面前,弯下身双手按在膝盖上,马尾从一侧肩膀滑下来,纷纷垂落在胸前。
云柔之从来没有再剧组里见过这样一个人,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导演,但是导演现在正忙着给下一场拍戏的演员说戏,根本顾不上她。云柔之又收回目光看着眼前的女孩子,从她脸上只看出好奇,并没有看出任何恶意,“是我,你是谁?”
“你本人比电视上还好看,我是你的粉丝。”女孩子直起身笑眯眯的说完,又伸出右手,“我叫林苺。”
林苺这个名字,也是娱乐圈或者更具体说是音乐圈中人最熟知的。当今华国有几位最著名的作词人,其中就有林苺。她年少成名,虽然是年轻的女孩子,但是所写的词却并不一味甜腻痴怨,反而风格多变,能够驾驭很多种类型的歌曲,也是华国最受歌手青睐的作词人之一。
知道对方身份,云柔之多少放心下来,友好的握住林苺的手,“你好,我喜欢你写的词,尤其是《宫深》,我觉得写得特别好。”去年年初有一部大红特红的宫斗剧《冷宫》,主题曲《宫深》就是请林苺写的,后面连同这部电视剧火得一塌糊涂,却没有人敢说是《冷宫》成就了《宫深》,反而会说电视剧和主题曲相辅相成,互相成就。
“我觉得这回能写出比《宫深》更好的歌词。”林苺性格有点儿自来熟,也不问云柔之就直接在旁边坐下来,递给她一个封面复古的本子,“你给我签一个名字吧,你演的《彩虹女孩》我特别喜欢。”
云柔之接过本子把自己的名字一笔一划签上去又还给她,“你来这儿要为我们剧组写歌?”
林苺看着本子上的名字满足的叹了一口气,笑得格外甜美,“当然了,要不然我才不来这里偏僻的地方,动不动就没有信号。不过早知道你在剧组我早就来了,想不到他们竟然请你演朝华公主。”
说完这句话,林苺反应过来自己好像说得不对,抱歉的看着云柔之,“我不是说你不好,不过你之前拍的都是电视剧,忽然拍电影让人很意外,我以为网上都是瞎猜的,没想到还让他们猜中了。对了,给你看看我今天写的词。”
依然是刚才签名的本子又递了过来,云柔之却犹豫了,“我可以看吗?”一般很多作词人都特别忌讳别人看自己没写成的东西,林苺又是因为刚才说错话感到歉意,所以云柔之并不想真的去看她的词。
“我没那么多毛病,你是女主角,肯定对女主角的揣摩比我深,你也帮我看看有没有感觉。”林苺却很坚决,又把本子往前递了递。
盛情难却,云柔之终于接过来打开,映入眼帘的是“夜未央”三个字。
为了演好角色,这段时间云柔之几乎将自己融入了朝华公主,走路睡觉都会不自觉的代入角色当中,所以如果谁有谁对这个角色有更深一层的感悟,那么必然只能是她,连编剧也未必能及。
本来云柔之看歌词,只是抱着瞻观名人雏作的心态,但是真正读过《夜未央》的歌词之后,一个大胆激进的想法却陡然从她的脑袋里冒了出来,并且像雨后春笋一样茁壮成长起来。
“怎么样,我写得还行吗?”林苺见云柔之久久没有动静,忍不住催促。
云柔之猛然回神,抱歉的合上本子还给她,试探的问:“你知道这首歌准备找谁来唱吗?”
“最适合唱这首歌的人……”林苺一只手轻轻托着脸颊,露出一个如梦似幻的表情,“当然是我的女神柏颜了。”
听到这个回答,云柔之却不知道该如何接话。柏颜确实是女神,不仅仅是林苺一个人的女神,而是全华国所有音乐爱好者甚至全国人民的女神。差不多十五年前,一位歌声胜过天籁的少女腾空出世,以每年两张专辑的速度迅速席卷华国音乐圈,只用三年时间就成为了华语乐坛当之无愧的一姐,更折服了整个亚洲音乐圈,被誉为亚洲天后。最难得的是,她从未失手过,数张专辑张张精品,每场演唱会都座无虚席一票难求。这个人就是柏颜,即使是现在尚晨如日中天,也绝不会有人将两者相比。在热爱音乐的人心目中,柏颜就是神。只可惜这位高高在上的女神走就淡出圈子,已经有三年未出过新曲,现在更是芳踪难寻。
“我也知道不可能啦,就是想想。”果然一会儿林苺自己回过神来,轻轻叹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点儿失望,“听说你们剧组这边准备找尚晨,我不怎么喜欢她,不过眼下好像也没有其他人能唱了。”
云柔之手心里忽然冒出了汗,但依然佯作震惊,又继续试探,“我听说你写的词都要制定歌手,要是不满意不会把词卖给对方?”
“那是当然的,要不然歌词被卖给我讨厌的人了怎么办?坚决不能忍。”林苺毫不犹豫的回答,又看了一眼云柔之,“其实我真的不太满意尚晨,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不喜欢她,你要是会唱歌就好了。”
什么叫想睡了就有人来送枕头,云柔之第一次发现自己的运气原来这么好,就又强作镇定,“今天晚上如果你没有别的安排,我可以请你去KTV吗?”
林苺虽然个性直爽,但是能写出各种风格的歌词的人当然不会反应太慢,一下子就悟出了云柔之话中的含义,不敢相信的眨了眨眼睛,用一种很新奇的目光重新打量她,“如果我没有误会,你的意思是……”
云柔之放在唇上的食指阻止她继续说下去,还对她眨了眨眼,“等晚上就知道了,如果不合乎你的想象,请你还当这件事情从未发生过可以吗?”
“可以,没问题!”林苺闭上嘴巴,末了又露出灿烂的笑容爽朗的答应了。
不过这绝对不是一件小事情,云柔之虽然自己心里有数,但还是要提前和丁蕊报备一声。刚好一会儿就到了午休时间,她也没顾上吃饭,就在休息室里和丁蕊说了自己的打算。
“这个主意很冒险。”丁蕊脸色有些沉,眉毛也不赞同的紧锁着,“虽然自古有演而优则唱的先例,但是《咫尺》的主题曲不用我说你也应该知道有多重要,就算连翱他……总之我不认为他会答应。”
云柔之无暇去计较丁蕊话里的暗示,这些道理她都知道,但是天时地利人和已经都在这里,如果不去尝试一下她绝不会甘心。尤其是她知道如果不是她就会是尚晨,林苺这首歌绝对会让尚晨的事业再上一个高度。
这些心里话云柔之是没有办法直接告诉丁蕊的,只能委婉的说:“我只是想尝试一下,如果不行就当我没说过。如果林苺真的同意了,剧组那边可以慢慢协商,女主角兼唱主题曲也是一个很好的噱头。”
相处这么久,丁蕊也看出了云柔之在这件事情上的坚持,终于选择让步,不过她性子急,还是没好气的说:“你就仗着林苺正好喜欢你,要如果这首歌真的打算让尚晨唱,你怎么可能比过她?你随便吧,反正失败了丢的也不是我的脸。”
云柔之知道丁蕊虽然说得凶,但对自己没有别的意思也就不放在心上,只专心等着今天晚上的到来。她下午的戏份不多,有的是时间坐在场边发呆,就又想起来上辈子的一些事情。
她以前也是很喜欢唱歌喜欢去KTV点歌的,刚开始和史峰廷在一起还经常拉他一起去,当时只简单的想着唱歌给他听。可是两个人只去了一次史峰廷就不肯再去,说一点儿也不喜欢。后来有一次云柔之无意间和他开玩笑说自己以后要是没有人找拍戏了就去唱歌,结果史峰廷不由分说就把她讽刺了一顿,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比如“你以为是个人就能唱歌吗?”、“你别把唱歌想得太简单了,别以为你演戏好别人就买你的账!”
这些久远的记忆现在想起来,分明都透着对尚晨的维护。云柔之低下头忽然冷笑了一声,如果这辈子他能让史峰廷最不想看见的事情成真,真是再好不过。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