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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6章 猎杀者

作者:我很想爱她|发布时间:2021-12-21 16:06|字数:3452

  对于杀人,张启云还是有些抵触的。毕竟万生万物,存在即合理。自己没有权力剥夺谁的生命,当然了,如果在自己面对死亡的时候,张启云还是会出手的。

  因为他可没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彻大悟。他本身还有家仇国恨在身,需要报仇的。

  所以对于死掉的那些吸血鬼,张启云只能说抱歉了。可是抱歉是没有用的,黑人大汉格伦已经冲了过来。

  张其余知道黑人大汉,绝对是力量型的超能者,估计天生神力,自己硬碰硬,估计要吃亏。

  可是如果自己不探测到对方的实力,也只有被打的份,因此张启云决定试探一下对方的力量。

  因此看到黑人大汉格伦冲了过来,张启云不仅没有闪躲,反而迎了上去。看到张启云冲向自己,黑人大汉格伦,开始也是一惊,不过立刻就变成了一种残酷地笑容。

  看黑人大汉格伦的笑容,就知道他一定在想,要一拳打死张启云。

  说时迟那时快,两人的拳头撞击在一起,没有巨响,没有骨折,只是看到张启云立刻倒飞出去七八米,在空中转了两圈,落到地上,又退后了好几步,这才堪堪停住。

  而黑人大汉格伦,却纹丝未动。不过张启云的手臂没有骨折,这让黑人大汉格伦很是惊讶,自己刚才使出了八成的力道,别说骨头,就是三公分厚地钢板,也要被打出一个凹槽。

  可对方现在,看上去丝毫没有事情,这让格伦大汉,不仅有些重视起来。认为这个东方修真者,并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虽然资料上说,他身受重伤,说他还不懂武技,可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张启云到底有没有事呢?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事情,刚才大汉的那一拳,确实威力十足,如果刚才不是试探,是真正的硬碰硬,被打骨折不至于,但是胳膊肯定要被震脱臼的。

  现在要想把张启云的骨头打折,基本上是很困难的。骨头的硬度,其实比钢铁的硬度还强。当然是说同样密度的情况下了,有些骨质疏松的,轻轻一摔就会断,那不能算。

  而张启云的身体,经过地乳精华的淬炼,现在已经达到了一种最佳的状态,皮肤虽然不能说刀枪不入,但是骨头绝对可以达到那种程度。

  刚才对了一拳之后,张启云就知道,自己在力量上,无法胜过对方。不过自己却可以在敏捷和技巧上胜过对方,实在不行,自己还有寒冰气,打赢对方,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事。

  看到张启云没有逃跑的意思,黑人大汉格伦对张启云道:“投降吧,否则今天你就只能死在这里了!”

  “就凭你吗?”张启云突然语气一冷,整个人的气势发生了变化。

  “哼!就凭我,怎么样?”黑人大汉格伦被无视了,生气道。

  “如果就凭你,估计你还是留不住我的,很可能你自己会留在这里!”张启云说完这话,突然利用步步生风诀,快速奔跑起来。

  要知道,张启云之前和格伦对拼一拳,被打飞七八米,又后退了好几步,也就十来米左右的距离。

  如果利用步步生风诀,几乎是四分之一秒的时间都用不到,毕竟距离很近嘛。然而就在张启云有动作的时候,张启云突然就听到一声枪响。

  下意识张启云往一边闪躲,直接就上了墙,对于飞檐走壁这种事情,格伦大汉并没有少见。毕竟超能者变异人,格伦接触了不少。很多血族都会飞行,这也没有什么。

  可看到张启云上了墙,格伦大汉还是不禁惊呼一声:“华夏功夫!”

  这句话可不是用墨西哥话说的,也不是用英语说的,直接是用不熟练的华夏语言说的。

  张启云才懒得去纠正格伦的发音不准呢,他在墙上继续逃跑,而且跑的很快,因为他身后几乎是贴着脚后跟,出现了子弹。

  这些子弹,都是狙击弹,而且是大口径的狙击弹。每打一枪,都可以把厚达二十公分的钢筋混泥土墙体,打的碎石四溅,直接就把墙体打穿了。

  这么大的威力,属于反器材武器。其实张启云不太懂热武器,他开始以为是狙击枪打的,其实不是,是反器材步枪。反器材步枪子弹和狙击枪很像,因此往往被认为是狙击枪。

  反器材步枪威力强大无比,张启云绝对不敢用身体硬抗的。要是普通的小手枪,打中张启云,甚至连皮都不破。

  可是这种武器一旦击中张启云,如果张启云不利用寒冰气护体的话,哪里被击中,哪里估计就会少一块。

  比如如果大腿被击中,那被击中以下的腿就会全没了,即使张启云现在的实力也阻挡不了。别说现在的实力,就算以前金丹全盛时期元婴期,甚至出窍期,也不敢用身体硬抗这种威力的子弹。

  毕竟因为灵气的缺失,肉身的修炼,越来越困难了。不然的话,到后来渡劫期,飞升的时候,也不会只是灵魂飞升,肉体留下来了。

  据说上古时期,灵气充裕,肉身和灵魂是可以一起飞升的。有些武技超强的强者,甚至可以凭借肉身的实力,撕裂苍穹,自己进入仙界。

  而现在这些都无异于是痴人说梦,面对如此强大威力的反器材武器。张启云能做的也就是逃跑了,而黑人大汉格伦,也十分吃惊大声吼道:“谁!谁!给老子滚出来!”

  然而没人搭理他,黑人大喊格伦就更加愤怒了,要知道,在亚历克斯城,格伦可以说是跺一脚,半个亚历克斯城抖三抖的人物,现在自己和别人对战的时候,竟然有人搀和。

  这让他觉得面子过不去,因此继续大声吼道:“他么的是谁,给老子滚出来,是不是美国佬?如果让老子查出来,必然弄……”

  格伦大汉的话,随着一声枪响戛然而止,张启云抽空看去,发现格伦还站在那里,不过脑袋没有了,整个脖子正在往外喷血,看着像路边的消防栓被撞坏一般。

  不过也就喷了一瞬间,就没了,然后倒地死亡了。看得张启云大骇不已,张启云知道,自己的身体还不如格伦的肉身强悍,若是被击中,下场肯定比这个还要惨,赶紧逃命才是最要紧的。

  不过在这之前,格伦带来的大批小弟,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速度快地出奇,这让张启云不禁感叹了一下:若是刚才,他们用这个速度追捕我,我估计早就把我抓到了!

  当然了张启云也不敢多想,利用步步生风诀,很快也消失在夜色中。

  张启云走后,几个身穿作战服的人出现了,他们手里都拿着强大的武器。

  其中一个领头的大汉说道:“艾米,查看信号!”

  一个扎着马尾辩的女孩,拿着一个微型电脑出现了,然后在电脑上快速地敲击着什么,过了一会,对大汉说道:“迈克队长,信号清晰,可以追踪了!”

  迈克一挥手说道:“追!”

  然后几个人,快速地钻进了一辆车内,朝着张启云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

  张启云逃跑之后,在亚历克斯城里转了几圈,然后就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小房子。一回到屋里,张启云眉头就皱了起来。

  张启云在思考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刚才朝自己开枪的那些人,明显不是变异人或者超能者,如果是他们,这些人多半都有个特点,就是自大,自大到不屑于借助武器。

  而回借助武器的,就只有神盾特工局了,可美国地神盾特工局是由超能者和变异人配合行动的。

  这次攻击自己的这几个人,明显就没有变异人和超能者协助,如果有他们的协助,自己想跑还是很困难的。

  这么考虑下来,那这些朝自己开枪的,究竟是什么人呢?

  张启云陷入了沉思,过了半晌张启云脑中灵光一闪:“难道这是传说中的猎杀小队?”

  猎杀小队,是由某些特殊人才组成的,虽然里面的人都是人类,没有变异人,也没有超能者。可他们的实力,却堪比超能者和变异人。

  而且他们是专门猎杀变异人和超能者的一种存在,他们靠猎杀变异人和超能者,获得巨额奖金。

  这些人,一般都运用各种高科技武器,对付超能者和变异人。高科技武器,看上去好像不如超能者变异人,但是实际上,真正运用起来,是非常恐怖的。

  比如之前的反器材武器,就是一个很好地例子。还有就是当初张启云他们被激光封锁罩困住,也是一个很好地例子。

  一想到这里,张启云心中没来由一跳,觉得有一种莫名的危险朝自己靠近。下一秒张启云就背起自己的背包,准备逃跑。

  果然就在张启云从窗户跳出去,就看到下面有几个黑衣人正从车上抬下来,一些大箱子,好像在弄什么。

  然而张启云一跳下去,就听到其中有个女人说道:“队长,不好了,他逃跑了!”

  张启云听到这话先是一愣,紧接着立刻用真元扫视自己的身体,很快就发现,在自己的衣服上,拥有着一些特殊的东西,它们散发着微弱的能量。

  张启云曾经看过猎杀者的介绍,说猎杀者,拥有一种高科技跟踪技术,名叫点子粉末。这种东西,是以粉末状存在的。

  这种东西,可以装在弹头中,在攻击对方的时候,只要稍微溅一点在对方的饿身上,就可以通过卫星跟踪到对方。

  张启云知道自己身上,一定是沾染上了这种高科技的东西。不过他没有立刻脱掉衣服。而是继续逃跑,他要跑到车辆多的地方,然后把自己的衣服扔在车上,把目标分散。

  就这样张启云,一边跑一边脱衣服,把自己上衣和裤子,分别扔到了两个不同方向的车辆上,然后自己钻进了下水道。

  因为地表磁场,比较容易隔绝信号。所以很多时候,大家住在地下室,或者在地下停车场的时候,信号都会没有。

  这种电子粉末,沾在皮肤上,是很难清理的,需要经过七八天的时间,才会自己消失。

  果然张启云把衣服扔了,追击张启云的猎杀小队中,就发出了惊呼:“他的信号一分为二,不对是三,第三个很微弱,已经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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