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天色渐渐的暗去,商铺点亮了招牌,密密麻麻的一片,在黑暗中照亮了角落。
烧烤铺中,油烟味远远的便能闻到。此地乃是各种小青年聚集之地。
吵着嚷着喝着啤酒,足足可以闹腾整整一晚,这样的事情天天可以看见。
女子躲在角落里,拿起手中的相机,每日都行走在角落中,拍摄形形色色的人。或是高声叫嚷着喝啤酒之人,或者因为失恋,而痛哭流涕的人。这样的人太多太多。
看着相机最后一点电用光了,女子这才肯作罢,收起相机便渡步回家。
这座小镇每到夏季的夜晚,便是很凉爽的。凉风轻轻的拂过脸庞,如同一双冰凉纤细的手拂过脸庞。
脖上挂着相机,一蹦一跳的跳着格子离开。往往这样的日子,是做美好安宁的。
一块硬币朝着远处滚来,最后落在脚尖,女子慢慢的蹲下,捡起硬币四处的张望,看着男子站在路灯下,朝着这里望来。
橘黄色的光晕拍打在肩头,为她披上了层薄薄的轻纱。女子慢慢的朝着男子走去,每一步,竟然有些艰难。
记忆中的他,永远是那般高大伟岸。
月光下,两人肩并肩,一路无话,直到她到了楼下,朝着他礼貌的一笑,说着谢谢,转身上了楼。
习惯性的从烟盒中摸出想要,依靠在墙壁上,望着那闪着灯光的窗户,静静的抽烟,橘黄色的灯芯在黑夜中,闪闪发光。回不去了。
取出相机中的内存卡,放在电脑中,找寻了两张自己最喜欢的照片,简单的用ps处理以后,这才伸了一个懒腰。
打开了窗户,望着远处的星空。
余夏老家的院子种着一株百年老树,这树在家中不寻常,因为老家多得是这种百年老树。
老一辈的人认为,山中人‘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平常要是那家修房子,砍伐老树,都会祈祷一日,然后忍着心里的罪过,把足足有一个成年男子腰那么粗的大树给砍掉。
或许这是一种没有明的信仰,百年大树,见证了村落的几经起伏。大树从清代建立,见过民国,再到八十世纪,九十世纪,然后到现在的二十一世纪。
而老树在其中有几次差点被砍掉,而村中人认为大树是他们的根,是他们的魂,是他们几百年的历史见证。更是他们深深种在土里的根,所以大家强烈反对砍树。
这因为有着这些爱树的村民在,这些百年大树得以保存,所以才有了现在村落里随处可见的百年老树。
老树的品种很多,有长得参天耸立的白玉兰,还有没到春季,就海棠慢慢的海棠树。而余夏家院子的老树,确是一棵荔枝树。
小时候,半晚,余夏睡不着,就会办一张凳子坐在院子里听姥姥讲故事。
姥姥说起话来很稳,很慈祥,家中的几个小孩都不得不服。而余夏们最喜欢半晚的时候听着姥姥给余夏们讲这荔枝树的故事了。
这荔枝树能够屹立在这里半年,其中有种深远的故事呢。
传说这荔枝树原本是祖祖剩下来的时候,她的父母种下的。因为当时有种传统,那家有女儿了,家中的院子就种下一颗树。而等到树木长大,女孩也长大了。告诉所有人,‘余夏家女儿初长成。’然后接着就是各家未娶妻的男子派媒人上来提亲。
而祖祖长大以后,院落的荔枝树竟然开花结果了。因为荔枝树常年被祖祖精心照料,所以长得很好,枝头硕果,荔枝也很甜,几乎甜到了人的心里。
祖祖出嫁以后,在她的强烈要求下,荔枝树得以保存。而当时恰好又碰上闹革命,要大家摈弃旧观念,接纳新思想。而祖祖读过几年书,学过几年知识,当然带头保留了古树。
现在的余夏,深处于异乡,每每想起家中的老树,心情竟然无比激动。
几年荔枝树又结果,姥姥摘了一些荔枝树给余夏邮寄过来。吃着鲜美的荔枝,想着家中的老树,似乎时光在那一瞬间回到了小时候。
那时候的夜色,似乎如同今晚,沉重的云拔不开,见不到月色,依稀能够听见姥姥的故事。
二十岁的你正在干什么,每天如出一辙的行程,三点一线。每天乖乖的呆在教室里上课,无聊的时候打打游戏,看看小说。或者约一群朋友上街压马路,喝酒逛街。每天无聊的幻想着有白马王子来迎接你。
几年前,格林发生了天大的变化,尘土飞扬的泥地,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沥青,道路的两边种上了梧桐树。房屋从黄土修建的,变成了钢筋砖瓦。原本朴质的格林,跟着时代的脚步,变得现代化。
舞蹈教室中,女生踮起脚尖,用最完美的姿态呈现白天鹅最完美的姿态。踮起脚尖,旋转跳跃,一气呵成。教室里的灯光落在她的身上,洒下了光芒。
滴滴答答,墙上的闹钟慢慢的游走着,最后时间停止在了十二点。
今天以后,格林已经步入了秋季,梧桐树叶金黄色,随着风慢慢的落在地上。保洁阿姨叹了一口气,认真的请扫着地面上的落叶,整理干净,倒入了垃圾桶里。
而刚刚扫干净的地面,又因为一阵风,落叶洋洋洒洒的落在了地上。
余夏行走在格林的每一处,余夏不知道余夏来自哪里,也不知道余夏要去什么地方。余夏只知道,余夏要走下去,余夏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人。
很重要的人,甚至可以放弃生命。脚下的芭蕾舞鞋,因为在地上摩擦了很久,被血迹给彻底的浸湿,破烂的芭蕾舞鞋。
而余夏的脚似乎感觉不到痛疼,已经朝着前面行走,路过梧桐树,看着保洁阿姨苦恼的扫着地面。
余夏不太明白,为什么非要把落叶给清扫的一干二净,难道他们不认为。满地都是落叶,很漂亮,像是‘满地都是黄金甲’一样。
余夏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停在咖啡馆外,这家咖啡馆余夏知道。以前余夏常常的和朋友来这里。
咖啡馆现在依旧很热闹,不管里面的装横似乎变了很多,原本华丽的装饰已经不能满足现在人的需求,大家想要的是安静和舒服的地方。
看着咖啡馆,余夏停住脚步,推开咖啡馆的门,里面放着的是一首很老的歌,angel。
余夏在咖啡馆的吧台上坐下,喝了一口面前的咖啡。身边坐着一对男女,男子模样清爽,寸板头,白的不太正常的肌肤。
女人很漂亮,如同荷花池里的莲花,粉嫩娇艳。
两人聊的似乎很开心,男人幽默风趣,又有绅士风度,逗得女人轻笑着。
余夏望着他们,微微的张嘴,最后所有的人吞入了肚里。
男人,余夏似乎认识,可是现在他不认识余夏。
看着男女快速的离开,余夏快速的追了上去,她不想要跟丢了他。
穿过熟悉又陌生的街道,停在了小区的门口,灯光已经熄灭了。男人和女人进入了屋中。
余夏连忙的跟了上去,跨进屋中,看着熟悉的家具,这些东西,余夏似乎有点印象。
目光被一张照片给吸引了,上面是哪个男人和自己。余夏蜷缩在角落里,看着女人熟练的为男人做饭炒菜,男人坐在沙发上抽烟,看起来心情十分的不好。
余夏望着男人,把头给买进了臂弯间,发生了什么事,她什么也记不清了,他到底是谁。
夜色慢慢的深了,余夏没有任何的睡意,无聊的拨动着不倒翁。
“你不走。”身边传来温柔的声音,余夏突然的怔住,微微的侧头看着男人,显然有些惊讶。“你看得见余夏。”
男人笑着点头,慢慢的蹲在她的身边,“嗯,看得见你,走吧,不要再回来了。”
余夏侧头看着她,微微张嘴,“余夏们两人以前认识。”
男人只是笑而不语,把手中的白水放在桌上,转身离开了。
余夏似乎寻找到了什么答案了,抬头望了眼远处的月色。皎洁如玉。
傲夏出生在罗马,那日,天气没有多的变化,阳光明媚。
她不是祖母的亲孙女,不过祖母对她比亲孙女还要好。而祖父临死的时候告诉她,一定要照顾好祖母。
不能让祖母着凉受伤,否则他回来梦里找她的。那时候的傲夏才七岁左右,被祖父的话吓的很听祖母的话。
祖母见着傲夏被她祖父的话给吓坏了,哄劝她是假的。
而傲夏连忙摇头,一本正经的告诉祖母,“祖父昨晚真的来见他了。”
听到这话祖母哭笑不得,只能够随傲夏去了。
傲夏十岁那年,觉得祖母有些讨厌,喜欢管她的闲事。因为傲夏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位男生,是罗马人。祖母说了她几句,傲夏心里便不舒服。
晚上做梦的时候,傲夏梦见了祖父来找她,几乎把她给吓得半死。
然后半夜爬起来向祖母认错,这可让祖母乐坏了。
“傲夏丫头,你现在还在做梦啊。那些都是假的。”祖母笑着道。
傲夏垂头不说话了,只是帮祖母揉肩。
傲夏遇到余夏的时候,那是她十岁那年的冬天,虽然是冬天,但是罗马的冬天依旧很暖和,不热。傲夏穿着祖母为她做的漂亮的裙子,兴高采烈的去薰衣草地玩。
而在薰衣草地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小男孩,这小男孩穿着一件漂亮的小西装。
傲夏望着那小男孩,觉得自己好像认识。
她便笑眯眯的上前,冲着她礼貌的伸出小手,“你好,我似乎在哪儿见过你。”
余夏看着面前可爱的小女孩,脸上有些冷漠,没有和她握手,而是转身离开了。
望着她的背影,傲夏撸了撸嘴巴,这小男孩真没有意思呢,挺高冷的。
傲夏决定了,自己不会喜欢她的。可是傲夏还是觉得自己真的认识他,因为她长得好像自己认识的人。
可是一时间,傲夏竟然想不起来了。最后摇了摇头回家了。
刚刚回到家里,便闻到了母亲似乎在煎着香喷喷的牛排。傲夏吸了吸鼻子,连忙冲进厨房中。见着母亲正做着午饭。
母亲见到她,笑着冲着她点了点头,“嗯,我们家的小丫头回来了,快点叫祖母下来吃饭吧。我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牛排。”
傲夏眨了眨眼睛,这才连忙上楼。傲夏还没有推开门,便听见祖母正在唱着歌。
祖母唱歌很好听,咿咿呀呀的戏曲,被她唱的如同黄鹂鸟一般。
傲夏推开门进去,见着祖母正在写着日记,桌上放着一张照片。
傲夏有些好奇的走进去,“祖母,你做写日记。”
祖母合上日记本,把照片给夹在日记本中。
“嗯,祖母习惯了写日记。”祖母十分慈祥。
傲夏晃眼看到了那张照片,突然想起了今天在薰衣草哪儿遇见的小男孩,和照片上男人长得很像。
“祖母,我们下去吃饭吧。”傲夏眨了眨眼睛。
祖母笑着点头,慈祥的拍了拍傲夏的脑袋,“走吧,我们下去吃饭吧。”
罗马的阳光透过玲琅玻璃照在桌面上,五彩的颜色映在那本日记本上。
时间如同一条巨大的河流,逼迫所有人不断的前进。
而所有人多么的想回到很久以前的时间。
八年以后
班上来了一位留学生,听闻这位学生大有来历。
同学们在底下议论纷纷,似乎很好奇,这来的是一位男的还是女的。
当傲夏站在班上的时候,班上的同学相互的看了看,这女生是一个美人。
竟然学校发下的肥大的校服,穿在他的身上竟然有种青春的感觉。似乎那衣服是为她量身定做的,班上的女生有些不满了,这哪儿里冒出的女生。
傲夏站立在讲台上,冲着大家明媚一笑,简单的介绍着自己。
“大家好,我叫傲夏,来自罗马的中国人,希望剩下的半年能够和大家和平相处。我也为大家带了礼物。我们家种的薰衣草。”傲夏笑着把自己准备的礼物发下去了。
对这为新来的同学,大家有着不错的好感,大家似乎已经悻然的接受了这位新同学。
下课铃声一响,大家邀请傲夏一起去玩。而傲夏拒绝了,因为她最近有些感冒。
傲夏坐在教室里,发现教室里坐着一位男孩,他垂着脑袋看书,似乎很认真。
傲夏盯着他很久,有同学这才提醒她。
“傲夏,那是我们镇子里的大才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过可惜的是人有些木楞了,喜欢看书。你去和他说话,他也不见得可能和你说上一句话。”同学小声的说着。
傲夏点头,算是自己的明白了。
又是他,八年前,在薰衣草地见过的。这么一看,他真的很像照片上的男子。
可是年纪似乎有些不对。傲夏沉闷的喝着热水。
傲夏刚刚进入学校,要学的东西很多,班上的同学很热情的帮她学习。
某天放学,傲夏因为作业太多,没有早点回家。而是躲在教室里做作业。
那天晚上,她听见有人在走廊里唱曲子。唱的是天仙配。
‘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傲夏听着这曲子,和电视剧里唱的一模一样,让她直觉这个学校似乎有些闹鬼。
偏偏傲夏的胆子特别大,而且好奇心特别的强。她小心翼翼的挪着步子站在走廊前,看着走廊中,余夏正在唱着曲子。
傲夏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余夏唱的曲子,唱的可真够好听的,高低婉转的曲子,被他唱的如同余音绕梁。
傲夏坐在走廊上认真的听着,最后一句,‘夫妻双双把家’唱完以后,余夏叹气的坐在走廊上,拉开手中的饮料罐。
傲夏慢慢的走出去,冲着余夏急忙鼓掌,“好听,真好听。和我祖母一样,唱的十分好听。”
余夏显然没有料想到这里竟然有人,明显的吓了一跳,连忙抬头,见着是傲夏,直接的给了她两个白眼便离开了。
这让傲夏有些无奈了,挠了挠头,这臭小子为什么这么的看着他。
傲夏发现,这余夏脾气特别的古怪。无论自己有意无意的和他套近乎,都会被他给无视。
傲夏第一次感到挫败,和余夏相处略微有些困难。
中午的时候,班上的同学邀请她一起吃饭。
傲夏发现国内的饭菜也挺好吃的,比如学校附近的冒菜罐子,里面的冒菜分量足,味道不错。
同学看着傲夏往嘴里塞着冒菜,有些无语着,“傲夏同学,你这是第一次吃冒菜嘛。”
傲夏咬了一块土豆片,冲着同学扬眉一笑,“嗯,第一次吃。这挺好吃的。”
四人原本正在谈话,冒菜店又走进来一人。傲夏连忙抬头看着男人,见着竟然是余夏。
张晓丽察觉到傲夏正在观察余夏,“傲夏,你对余夏很感兴趣,最近见你都在和他说话来着。”
傲夏看了眼余夏,“这余夏同学好像我认识的一个朋友。”
余夏今天嘴馋,所以想要吃点味道重点的饭菜。所以找了学校的冒菜馆。
刚刚跨进冒菜馆,一眼便看到了傲夏冲着他挥了挥手。余夏无视她,点了一些菜,找了一个安静的位置坐下。
余夏对傲夏的印象不太好,知道她从国外回来,脸皮有点厚,明知道自己不喜欢她,可偏偏喜欢搭理他。
余夏刚刚坐下,抽出筷子,用纸巾把筷子给擦干净了。
服务员端了冒菜上来,余夏刚刚准备动筷,见着一双筷子比她还要快速的夹起一块土豆往嘴里塞。余夏连忙抬头,见着来人,脸色微微的一变。
这臭丫头从哪儿来的,余夏脸色略微有些不耐烦。
“谁让你动我的冒菜的。”余夏不满。
傲夏啧啧的看着余夏,还准备尝一块,却被余夏给夺了筷,啪的声放在了桌上。
“你到底想要怎么样。”余夏生气道。
傲夏没见着有人竟然这么小气,盯了眼余夏,微微的眨了眨眼。
“诶,你是不是很讨厌我,可是为什么呢。”傲夏有些无奈。
余夏不搭理他,继续的吃着冒菜。
见他这人真的不好相处,傲夏学会了知难而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同行的同学偷偷的笑话她,“活该,让你别去搭理他,你不信。”
傲夏吐了吐舌头,继续的吃着土豆。抬头看了眼余夏,对这个男生更加的感兴趣了。
进入学校的一个星期,班上的同学在班会上热情的欢迎了她。
傲夏感谢了他们,刚刚坐下,老师说起再过一个星期的文艺汇演。
“大家说说看吧,这应该怎么办。不能够耽误学习,又要表演的精彩。”老师的话简明扼要的没有任何的废话。
傲夏不喜欢凑热闹,趴在桌子上看着故事书。
“老师,我们新来的同学应该很厉害吧,要不让新同学和余夏两人一起唱首歌吧。”张晓丽举手大声的说着。
吓得傲夏手中的故事书差点落到地上,她连忙放好故事书,刚刚准备拒绝。
这班上的同学乃是各个喜欢凑热闹了,都觉得可以。
最后老师一锤定音,“就傲夏和余夏两人唱歌了,剩下的同学记得努力学习。”
余夏心里特别的不爽,合上手中的书。这傲夏能够会什么,余夏刚刚准备拒绝。
班主任让大家自习了,似乎不准备听他们的意见。
下课铃声响起,两人被班主任叫到了音乐教室。
“你们两人可要好好的表现了。”班主任笑着点头。
余夏骄傲的看他,打开耳机听着mp3.
班主任离开以后,傲夏有些尴尬的坐在木椅上,盯着余夏。
“你说说看吧,我们两人唱什么。”傲夏低声道。
余夏瞥了眼他,“女驸马,你会吗。”
傲夏眼睛突然一亮,“女驸马,‘为救李郎离家远,谁料皇榜中状元。’”
结果两人真的唱曲这黄梅戏中的女驸马。
一曲结束以后,余夏难得眼睛一亮。
“你会唱这首曲子。”余夏狐疑道。
傲夏瞥了眼余夏,从玻璃窗投进一缕阳光,恰好的落在了他这张白皙又十分俊美的脸颊上。
傲夏沉默了,然后移开了目光,“我祖母最喜欢这首曲子了,每日都会哼唱很多遍,所以我也学会了。”
原来因为这样,余夏点头,“我爸也最喜欢这首曲子了,可是他不在了。”
两人笑着不说话了,坐在窗前望着窗外的风景。
操场上,来来去去的人群,有人打篮球,有人跑步。
傲夏转头看了眼余夏,直觉的告诉他,余夏是一个很有故事的人。
两人下午的时候,合了几遍这首曲子。结果两人合得十分的默契,像极了一对的。
曲子唱完,外面的天色也暗下来了。
傲夏收拾东西匆匆的回家了,余夏难得的对她笑了笑。
回家的路上,路灯的光芒有些散乱的落在身上,傲夏回想着余夏那一脸的笑意。
那笑容真的和照片上的男人一模一样,傲夏收回了心情,慢慢的回家了。
傲夏租的房子在学校不远的小区里,这里夜晚很安静。
傲夏推开房门慢慢的走近,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瓶牛奶。
因为牛奶冰冷,所以傲夏把牛奶整个的扔进热水里煮热。
开水滚动了很多分钟以后,傲夏从开水里捞出牛奶,刚刚在沙发上坐下,准备开始和牛奶。
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开始叮叮作响,傲夏接通电话。
“傲夏,你真的跑了。”祖母在电话那头略微有些无奈。
傲夏微微的笑着,“祖母,你放心吧,我会找到你想要找到的那人的。”
祖母只是无奈的叹气,“你呀你,拿你没有办法。”
傲夏咧嘴笑着,“祖母,我答应过祖父好好照顾你的。你这么小的梦想,我怎么可能不帮你实现呢。”
电话那头的祖母沉默了,“小丫头,这倒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早就已经忘记了。”
傲夏连忙安慰她,“祖母,我就是想要看你很高兴而已。可是你现在很不高兴呢。”
(民国二十七年)
金陵城,远离了上海的战火硝烟,在中国的内部,也算的是一块风水宝地。
这地方不大不小,也不是什么要紧的地方,这里的人大多数都是善良淳朴,以种地为生。
金陵城驻扎着一队军阀,这军阀和白家交好。
一人经商,一人打战,倒也没有相碍着。
白家底子厚,世代从商,虽金陵城的人瞧不起这白家人。
可奈何人家有钱,而且又有将军撑腰,这金陵城的人都不敢瞧不起这白家。
说了这白家,便要说说这白家的少爷,白绫川。
白绫川少爷,生性聪明,完全的继承了白家‘无奸不商’的本事。
这白绫川少爷喜欢唱戏,喜欢读诗,更喜欢流连于灯火中。在金陵城中也算得上是一位有才情的少爷。
听闻白绫川在十二岁便送往美利坚留学,归国时学业有成。
这白少爷思想开放,比不得外边那些迂腐的读书人。
今年金陵城来了一位歌星,这歌星乃是红遍上海的沈琉璃。听闻沈琉璃歌美声美人更美。
所以这金华坊,今日可谓是高堂满座,白少爷今日亲自来捧场,倒是要看看这最美的歌星长什么模样。
舞台上,灯光突然暗下来了,一道霓虹灯打在舞台上。
音乐声加上歌声,这人还没有出现歌声已经迷倒了一片的人。
今日沈琉璃唱的是一首茉莉花,声音清脆明亮,天生一副好嗓子。
灯光突然打在了高处,见着一位女人坐在秋千上,慢慢的从天空降落了下来。
女人唇红齿白,肌肤冰清玉洁,头发梳成当代社会最流行的大波浪,而身上一袭剪裁合身的旗袍。
她慢慢的站在舞台中间,满足了一票人的眼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