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骑凭陵杂风雨.战士军前半死生。
高台筑在这荒漠之中,烟尘翻隐约之中,那高台处传来了鸣金之音,这大漠上两军交战的军士们闻声一顿,胡乱的向着身前的敌军挥舞两刀,裹挟着斩获的敌军首级,且战且退而去。
“父帅,敌军鸣金是要收兵,我军是追是罢。”高台遥遥之外一处城墙高楼内,一年轻男子手握兵令旗,身着银白镶花将甲,此人虽是眉清目秀相貌上好,眉宇之间却是显露出难以掩饰的煞气,也是这长年征战讨伐所影响。
此男子身旁战一老者,身着御赐紫金战袍,长须垂至胸前,望眼与战场之内,似乎在思考战局。敌军退却得太过突然,他身为远征元帅,背后是中土万万黎民百姓,做的每一个决定,都至关重要,即使敌军仓皇退却,也须得要思考其中缘由因果,免于中了奸计,这也是他戎马半生退敌无数的过人之处。“敌军退却得有些反常,不可贸然追击,以免中了埋伏。”
正是此时,老者身侧的男子忽然面色一变,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城楼下。
只见一骑决然烟尘,速度之快,远比过通讯快马加鞭之力,马上坐一女子,此方城楼高约数十丈,看不甚清楚此女子容颜。那女子一路飞驰而来,转眼只有数丈距离便冲进城内,又见那女子把手一换,扯过马背上捆着的一把佩刀,扬臂一掷。那长刀竟吃得这力道,径直飞上城楼来。
老者见刀飞来,也是神色不改,见那佩刀越来越近,伸手一把擒住,送到眼前一看,扬声笑道:“敌将已死,命全军追击,歼灭残敌!”
身侧男子听闻,挥舞军旗示意远处的众传令官,不过三息之内,城楼之内全军出击,犹如长龙吐水,三军将士气势高昂,一路砍杀出去,直逼敌军大营。
日落西山,战场之上横尸遍野,血水浸入黄沙,这几里战场,明年若无战士,或许能开出一片花场来,那鲜血灌溉的荒漠,兴许能开出对故乡亲人的思念来。
“父帅,我军大破胡人,小妹深入敌后,擒杀敌将,是为一等伟功。”大帐之内,白日在城楼之上持旗传令之人道。
军帐主座之上,长须老者一双眼睛不怒自威,帐下中间站的正是那战场之上骑马飞驰的女子,近看也似大家闺秀之容貌,杏面桃腮,柳眉如烟,双瞳剪水,素齿朱唇。立于棠下,俏皮的看着老者,一丝畏惧也没有。
那老者听闻小将如此说来,扶须道:“宋微音何在。”
堂下女子欠身一礼,巧笑嫣然:“小女子在。”
“你可还记得先前你与我约法三章?你且一一说与我听。”老者道。
宋微音面不改色侃侃而道:“第一不准夜不归营,第二不许披甲持械,第三不可上阵杀敌。”
堂上那老者听罢,又道:“你可是知道你今天犯了规矩!”
宋微音一脸委屈,述:“女儿今见战场上我方军士奋勇杀敌,奈何胡人气焰嚣张,片刻功夫,仗着蛮劲屠戮我军,女儿一时气不过,便偷了大哥的换用盔甲,杀进敌阵了。”
看着台下的女子越发是说得眉飞色舞,老者额面上有些不悦,心中却是对这女儿赞赏万分,毕竟孤身杀入敌阵擒杀敌军上将首级,就算是这军中的先锋副将神勇无匹,此等伟业,也是不敢不顾性命冲杀过去的,心下想着宋微音到底还是是他宋洪霖的女儿。
“我见敌军帅帐就在远处,便是砍杀过去,幸得前方战事吃紧,胡人的大帐内竟是连守卫都没留,女儿见是机会,扬鞭赶马,手起刀落便将几个传讯官兵砍于马下。”宋微音说得兴起,端的手舞足蹈起来,道:“敌军元帅闻声出来,说是要与我见识见识,谁知一个照面就被我砍倒在地,我取了他的佩刀,一路高喊而回。敌军见了,顿时军心涣散,不多时敌军传讯官登台鸣金。”
宋洪霖一摆手,道:“后事我和你二哥在城墙上都看见了。”他转念一想,又说:“你擒杀敌将是为首功一件,不过先前你与我约法三章也是违背了。自此功过相抵便不再论赏了,你可同意。”
宋微音听了,面上也是没有不悦之情,先前来大帐之前她大哥就说了父帅可能要惩治于她三番两次披挂上阵,悖了这女儿身理应在闺中绣花弄针的规矩。此番父帅赦免于她,心中也是不觉失落。
“报,锦城余公公到!”帐外传讯官喊道。
话音刚落,帐外一个有些尖细又喊:“圣旨到。”
宋洪霖闻言面色一变,连忙站起身来,帐内人等也是下意识的看向入账卷帘。宋洪霖走向帐外,其余人等也连忙跟上。
卷起账帘,只见帐外站一身着官服的男子,看起面上皱纹也有四五十岁了,只是额下并无胡须,宋微音见了,面上偷笑,低声问她身旁的大哥宋微宣:“大哥,这便是锦城之内的百姓所说的太监了吧。”
宋微宣一碰宋微音的手臂,示意她不可说话,前面的宋洪霖一扯战袍下摆,跪倒在地,身后军士皆是效仿。
那太监清了清嗓子,开始高声宣读圣旨:“宋洪霖接旨。”
宋洪霖道:“微臣接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前日边庭告急,外番胡国屡犯我边境,爱卿领军讨伐,扬我大国国威,教化番邦刁蛮,宣朕之仁义,讨伐凶逆,使边疆小民知我大国威武,臣服于我。卿所到之处,如朕亲临。前日番邦和使来朝求和,朕心甚慰,此今大破敌军,朕体恤官兵长年征战不易,特此准许班师回朝,全军按功封赏。 钦此 天元三年。”
宋洪霖双手郑重的接过余公公手中的圣旨,余公公拍拍了身上的尘土,似乎很不习惯这边疆的气候,稍许些风尘,身上就有不少的飞沙。“将军,恭喜了!此次班师回朝,皇上定会重重行赏。”
宋洪霖满面堆笑:“公公长途而来,舟车劳顿,也是幸苦。这边疆天热,真是委屈公公了。”
“宋元帅这是哪里话,我大夏的将士受的,我怎么就受不得了。”余公公面色正道。
宋洪霖抱拳又道:“公公如此言行,真是我大夏军士之幸,我大夏百姓之幸。”
余公公听罢,面上也是受用,一摆手,入了军帐去。宋洪霖转过身来一脸鄙夷,惹得一众军士笑将出来。又说:“微宣,你令人差些好酒菜来,这厮乃是皇上跟前的红人,轻易不好得罪,待会儿进去一起你可千万记住。”
又朝宋微音一招手,道:“微音,待会儿你就不要一起进去了,这太监心眼极多,免得人多口杂。你擒杀敌军首奖的功劳我且记在你大哥身上,你可同意。”
宋微音一看宋微宣,巧笑道:“有何不可。”又道:“大哥,此等大功,你可要多给我买些新鲜玩意儿。”
宋微宣抬手轻抚小妹的头,道:“你放心便是了,大哥合适亏待过你。”
一轮红月高悬在天上,映着不远处几名士兵的篝火,这边疆的风景说不上秀美,也算不得凄惨。白日里战场上的尸体已经被搬运赶紧,但是那金戈铁马的肃杀之气,却是久久挥散不去,即便这酷热已经在消散,那爱国男儿的声声呐喊,在这月下之夜,赫然声声回荡在宋微音的心头,久久萦绕不去。
宋微音看着那沙丘,大漠的夜晚,身后的大营传来将士们的兴奋呼喊,有对胜利预期实现的高兴,自然也就有对已殉战友的思念。
大哥曾说,大漠的风有很大的力量,甚至可以吹得沙丘到处乱跑,穿过那沙丘,是几棵久经风沙侵蚀的胡杨,张牙舞爪又不知疲惫的对抗着这似无休止的风沙。
胡杨身后还有几处残垣断壁,人类自以为是能对抗荒漠的城墙,在时间配合荒漠的吞噬下,变得冷然和压抑。
“这里以前是草原和小树林,如果不是听我爷爷好似身临其境的讲述,谁也想象不到这里以前是什么模样。”一个男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宋微音身旁,自顾自的说到。
宋微音侧首一看,笑道:“东果,今天我大哥告诉我,后天我们就要回锦城,你不送我点礼物么?”
“这荒漠上的东西你要啥有啥,哪儿还需要我送你。”乔东果神情有些失落,这翩翩少年手里把弄着一块被风沙侵蚀得脆弱的回头,手上稍微一用劲,那砂石碎裂开来。
宋微音见他这番模样,笑道:“某些人还自称说是大漠好男儿呢,怎么穷酸成这般样子了。”乔东果听到宋微音这么说,心中更不是滋味了。
“哼,你等着,我这就去找,你记着,我乔东果一定会找到这大漠上最宝贵的东西去向你爹提亲!”乔东果气呼呼的说着,起身一跃,几个起落就消失在城墙内。
宋微音望着那背阴轻叹一口气,她怎会不知这少年的心意,只是她身为镇西大元帅的独女,谈婚论嫁也至少是门当户对,不能悖了父亲的颜面,乔东果的话,她只能当做一个玩笑话罢了,算不得真的。
“算不得真的。”宋微音喃喃道,她虽三番四次违背父亲命令披挂上阵,但是此等终生大事,总归还是要父母做主的。
大漠夜晚的风卷起沙尘,像是一阵阵诡异的妖风,那城墙则是匍匐在地的怪物,一动不动,宋微音站在这沙丘上,仿若能听见那怪物发出的鼾声。
宋微音对于锦城的记忆,就只停留在小时候朦胧的记忆里,那里不同于大漠的荒凉压抑,有的是人间的真正的繁华,喧闹的人群各司其职,街道上小贩的叫卖声,文士的高谈阔论,身着雍容华贵的夫人们两三聚在一起交换着朝中的三两消息。不过记忆最深刻的,还是她每次出门都要缠着大哥要买的糖葫芦,那小贩的三个字如同童年的魔咒,只要听到,小微音就走不动路了,不论是小伙伴怎么在催促,也比不过一串糖葫芦来得舒服。
想到这里,宋微音笑了下,小时候家里管得严禁,吃一串糖葫芦都要管,这次回锦城一定要买一丈回去放在家里,想吃就吃,好解了这些年来在边疆的馋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