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事情都堆到一处了,沈晓婉还没来得及休息一下,就接到了新任务,只能认命地又离开。
那含冤而死的姑娘也叫沈晓婉,一直游荡在阴间不肯离去,为了化解她的怨气,沈晓婉只能又去了人间,看看那个她曾生活过的世界。
这个叫沈晓婉的姑娘,有个青梅竹马叫做冯睿,两个人相恋后,没曾想沈晓婉的闺蜜也喜欢冯睿,干脆就把沈晓婉给毒死,还制造出沈晓婉自杀的假象。沈晓婉的灵魂就一直不甘的游荡。
而沈晓婉再穿回去的时候,恰好就是她和冯睿在一起之前。
正在大学校园,沈晓婉和林媛下了课手挽着手往寝室里面走,到了寝室,沈晓婉脱鞋上了床,问了一句:“嘿,下午都没有课,咱们去干嘛?”
“下午要出去玩吗?不过你不是一直推崇能在宿舍里面躺着就绝不出去玩儿吗,怎么突然想要出去逛逛了。”
“突然很想念校门口的烤鸡腿,所以很想去吃。但是走到正门门口要很久,想想我又不愿意动了。”话音刚落,沈晓婉的手机就响了,刚好冯睿打来了电话:“嘿懒家伙,下午打算去做什么?”
沈晓婉瞥了林媛一眼,很是自然的回答:“刚刚还在想呢。现在这么热,出去要被晒,可是又想要吃正门那里的烤鸡腿,一直在纠结。”
以前没有发觉,只是现在看出来,只要沈晓婉和冯睿一通电话,林媛就一脸不自然地朝着别的地方看,或者心不在焉的玩手机。那种情绪的变化十分的明显,就是因为之前没有放在心里,所以一直没有注意。
“还是懒,这样吧,一会儿我买来鸡腿送到你们宿舍楼下好了吧?你下午不打算出来了吗,阿姨不是说让你多锻炼锻炼,太阳下去的时候要不要出去散散步什么的?”
“啊,”沈晓婉很失望地摇头,“为什么要散步,我就是一个特别不爱运动的孩子。我打算吃完饭之后再宿舍睡一觉,然后看个电影就完了。”说完,才仿佛想起来什么,问林媛,“林媛,一会冯睿要来送烤鸡腿,你要一个吗?”
林媛笑得有点勉强:“算了吧,我现在减肥呢,就不吃了。”
“好,那冯睿你给我带两个吧。如果今天下午看完电影心情好呢,我就出去散步,心情不好就算了,好吧?”
“真是能吃,吃这么多还不散散步。行了,一会儿我给你打电话吧。”
电话挂了,沈晓婉很自然地翻了一个身,还是接着用手机刷微博,就听见林媛羡慕的声音:“你和冯睿关系还真是好,就好像兄妹一样。咱们都大四了,冯睿还是跟刚来的时候一样。万花丛中过,就看你一个,唉,你可真幸福啊。”
“哪有,”沈晓婉毫不在意的回答,“这个家伙,嘴损着呢,你们都是被他的外表给欺骗了。当初在社团里的时候,有那么多的小姑娘给他表白,我都觉得她们活的不耐烦了。有这么一个毒舌的人在身边,迟早要被羞辱死的好不好。”
“你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冯睿现在可是炙手可热的创业新星,多少人抱大腿呢,就你一个把他当成奴隶一样使唤,也算是你眼光独特了。”
说起来,冯睿大三的时候就开始琢磨创业的事情,从冯家父母那里拿了一些钱,就开始做了一个科技公司,如今也算是做的红红火火,不知赚了多少倍了。不过沈晓婉一向没有这个概念,只是很高兴自己毕业以后不用去应聘工作了,直接去抱冯睿大腿就行。
在床上躺了没一会儿,冯睿就打电话过来了,沈晓婉挠挠头发,穿着拖鞋就下去,结果冯睿一脸嫌弃:“我好歹也是个男生,你也不捯饬捯饬就下来,看你这个样子,就不能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又晃了晃手里的袋子,“我不止买了鸡腿,还给你买了炒酸奶什么的,凉的不要多吃,我给你买了自己就不要买冰激凌了,听到没有?”
“啊?”沈晓婉一脸痛苦,“你怎么还买了别的,大夏天的,我吃两个鸡腿已经很有罪恶感了,你还给我买了这么多甜食。我发胖了对你有什么好处啊?”
“没关系,这点也胖不到哪里去。再说了,如果怕胖的话,晚上一起出来散步吧。”
三句话不离一起去跑步,沈晓婉嫌弃地摆摆手,提着袋子上去,顺手扔给林媛一块面包:“好东西一起分享,来吧,一起开吃一起罪恶。”
正门的鸡腿一直都是沈晓婉的最爱,烤的刚刚好,尤其是撒上孜然之后,感觉吃到肚皮撑破也没有关系。相比之下,林媛的吃相就好太多了,撕下来面包,一小口一小口的吃:“买了这么多东西,冯睿大概是把你当成猪来养的吧。”
“唉,我可能是瘦不下来了。居然还有我拒绝不了的炒酸奶,这个最可怕了。我原本想要还给他,可是闻到这个味道,我很悲痛啊。”沈晓婉深恶痛疾地看着自己独自上的肉,一脸的不满,“晚上的时候我要出去跑几圈,你也要出去吗?”
“你要去跑步?是冯睿让的吧,我就不去了,你多跑几圈减肥吧哈。争取今年夏天瘦到一百斤以下。”
吃完鸡腿的沈晓婉躺在床上,一脸的生无可恋:“吃了睡睡了吃,这大概就是我大学生活的真实写照了。对了,你下午打算做什么?”
林媛把腿放在了墙上,思索了一会儿:“不知道,大概也是在宿舍里看电影吧。怎么了?”
“没事儿。”
按照原本的记忆里,大概就是今天晚上冯睿和她表白了吧。从今天晚上过后,沈晓婉就要正式进入她的战场。
一部电影看的差不多的时候,太阳将近要落山,阳光已经不太烈了,整个地上都洒满了金黄色,沈晓婉随便套了一件T恤就下了楼,走之前还看了林媛一眼。
学校的操场是标准的四百米操场,冯睿早就不在学校住了,但是偶尔回来学校看看沈晓婉。看到跑道上那么多人的时候,心里还有点怀念自己的大学时光,尤其是身边这个慢吞吞的小姑娘,让他从小养到大,整个大学时光里可以拿来回忆的,沈晓婉占了一大半。
路灯都已经亮起,沈晓婉跑了小半圈就开始走,冯睿没办法只能半路折回来:“才跑了多久怎么就不跑了?体力越来越不行了,再跑一会儿吧?”
“不行,我不能跑了。你不知道,网上都说了,跑步会让腿上都是肌肉,更难减掉了,所以不能跑步,我们就安安静静地走路就可以了。走路是非常好的有氧运动,很减肥的,相信我。”
“得了吧,”冯睿摸摸沈晓婉的头,“你就是懒,从小懒到大了。饿得不行因为不愿意动就不去买东西,大周末的只愿意窝在家里看漫画和电视剧。高中还算勤奋,到了大学就懒得要死,要不是我一直注意着,估计你大学就不好好吃饭了。”
“还说呢,”沈晓婉噘着嘴,“要不是你,我大学肯定能瘦好多。每次都要拿正门的美食来诱惑我,冬天烤红薯夏天炒酸奶,哪一个我有抵抗力啊,我都没有的好不好。养的这么胖我能怎么办,懒这个事情都怪你和我妈,还敢拿来挤兑我?”
“啊,敢情都怪我惯着你了是不是?”
“是啊。”沈晓婉一脸的理所当然。
沈家算是老来得女,一家子都宠的不行,就这么一个孩子,越长大还越水灵,最主要的是嘴甜,脑子转的也快。就是人比较懒,费劲费神的考上大学了,就更不愿意动了。家里有个女儿在外面,总归不放心,于是就拜托了对门家的孩子照顾,也就是冯睿。
照理说冯睿和沈晓婉这个交情,也能算的是十分深厚了。偏偏两个人一见面就吵架,冯睿一嘲笑她胖,她就告诉冯睿的父母冯睿在学校里面的风流韵事,多半都是她编的,冯睿还百口莫辩。
就这么一对冤家。
空气突然安静下来,沈晓婉还在神游天外的想要不要去买个抹茶冰激凌来吃,冯睿就突然跑到了她的面前:“小婉,要不我们在一起吧。”
“哈?”脑子实在是没有转过弯来。也是没有想到冯睿说话这么突兀。
“我是认真的,咱们已经这么久了,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但是我很喜欢你。之前一直压着不说,但是总觉得再不说就晚了,所以想要开口告诉你,我一直喜欢你。”
这些话,在沈晓婉的记忆里,一字不差。
原本该有的反应,应该是惊讶,睁大眼睛,眼睛中依稀含有泪水,她却怎么都做不出来样子,只是满心的无奈。问他:“你终于肯说了,我等了这么多年,原本以为这些都是我的错觉。真是的,让我等这么久。”
冯睿很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怕被你拒绝嘛。”
沈晓婉拒绝的功力真的是炉火纯青。作为微胖界的美型代表,虽然沈晓婉有点胖,但是脸还是没得挑剔的,尤其是那一双眼睛,每一次看都会觉得心驰神往。所以,很理所当然的,在大学里,还是常有人给沈晓婉表白的。
可惜的是,沈晓婉压根没有和他们谈恋爱的打算,也没有试一试的想法,她实在是太懒了,连和别人磨合一下的想法都没有,一直和冯睿耗着。于是一旦有人来表白,沈晓婉总是会一脸漠然地说:“不好意思,我不想谈恋爱。”
因为懒,懒得记东西,所以她的所有密码冯睿都知道。无论是什么通讯工具里面的联系人都很少,大多都是必须的来往,这种个性也不知道是随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