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然。
对于看戏的吃瓜群众们来说,现场剧情可谓跌宕起伏,原本已经接近尾声宣布落下帷幕,转眼间又开启了第二场剑拔弩张。
数十名练过密宗武术的保安严阵以待,所有人都认为林立只能乖乖就范——就算不是普通人,又如何能从几十个会武功的保安手里突出重围?
姓唐的海鲜档老板已是仁至义尽,误打误撞是可以救下林立的,怪只怪那年轻人长得倒是精神,偏偏蠢得无可救药不识抬举。
“老大?”
动静惊动了酒店里面的客人,不少都跑到外面来看,田蛙也在行列当中,远远看着还有些不确定,走近了才惊呼出声。
狗鈤的酒店保安这么不开眼,谁都敢围?
田蛙是没见过林立出手,不过林立当初单枪匹马拿下白狼帮,独自面对罗飞、方少云等等的煊赫战绩,他可是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嗯。”
林立见到自己手下,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听见了,淡然问道:“马尾辫起床没有?”
“起了。”
田蛙连连点头,昨天他们从机场就开始暗中保护的姑娘就梳着马尾辫,自家老大专程来卡曼尔酒店,能问的人也只能是那位姑娘。
“让手下人守着马尾辫就行,不必援手。”
林立眼角余光瞥见田蛙拿出手机,知道他想叫援兵,便提醒他没有必要。
修真者对上凡俗武夫,区区几十人不过手到擒来的小场面,叫后援入场传出去只会丢人,而且还浪费时间。
余思秋仍旧胸有成竹地笑着,在萨城地界,他就是名副其实的地头蛇,而张二爷便是说一不二的土皇帝。
而林立这个外乡人,即便有些来头,也并不能改变什么。
“我在萨城还有事情要办,得罪了你们对我其实没好处,所以你再斟酌斟酌,这事儿不如就此收场。”林立思索片刻,说道。
林家吞下李家半数以上的产业,比起当年的风光,也只恢复了五分元气,势力远远影响不到塞外边城,他自然无法携着林家的威名做过江龙。
眼下剧组还要在含戈尔山上继续拍摄,时长约为一年左右,在这期间不说需要仰仗谁,但与萨城这些本地势力井水不犯河水总是应当的。
余思秋怀抱双臂的姿势仿佛万年不变,转头看向范建,问道:“范大少,归根结底这是你的事情,现在该怎么办还是你说了作数。”
范建收了汤药费听了马屁,加上唐元山临走时说了,明天照旧带他去找达西镇的女医生看病,心情愉悦满分,美滋滋说道:“我不管了,不过这小子在思秋哥你的地头犯了事,该怎么处置全看思秋哥的心情。”
余思秋对这个答案还算满意,回身凝视林立,笑容略显玩味:“我们萨城人实在,遇事从不马虎,刚才我说要剐掉你的脸皮剁掉你两条腿,说出去的话是收不回来的。而且你说得罪我们没好处,我也想看看,你究竟有没有这个能力来得罪我们。”
林立眯着眼睛,他还是觉得事情走向太莫名其妙了,起初只是停个车抽支烟而已,现在居然闹得不可罢休,心说莫非这破面包车跟自己命格相克?
“行吧,我承认我那句话说错了。”他拍着额头,大显后悔。
“现在想改口可来不及了,说出口的话泼出盆的水,覆水难收,难道你们汉人的成语自己都不懂?”余思秋揶揄道。
林立睁开眼睛,懊恼道:“我那句话没说完,得罪你们对我没什么好处,但得罪了我,对你们更没好处。”
……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把卡曼尔酒店大街围得水泄不通的观众们惊了,这外乡人也是真敢说,不要命了么?
他们之中有绝大部分都是这家酒店的常客,不是说入住,而是隔三差五就到这儿看热闹,基本每个礼拜都来。
张二爷有个不成器的侄子,最喜欢惹祸,只要是在自家的地盘以内,就压根儿不晓得收敛二字咋写,而以往被范建盯上的人,也有硬气的狠角色宁死不屈,更有嚣张的叫喊自己是谁谁谁的谁谁谁。
但从来没人,能嚣张出像今天这位小哥一样有水平的效果,那真是无形装比最为致命啊。
不过致了谁的命,一眼便见分晓,吃瓜群众们仿佛看见,林立头上顶着一个大大的死字。
余思秋并不多说,朝着几十个保安大手一挥,便只见成潮的人群奔涌着,向站在中间的少年人围过去。
林立眼神微冷,眸中映着几道明晃晃的闪烁——这些人动刀了。
下一刹那,约莫有三十个左右的人,从腰间抽出了甩棍匕首一类的武器。
他们之中大多数都没穿保安制服,而是和余思秋一样,穿着不太立整的西服,像是很多非正式场合都会存在的内保人员。
内保与外保,自然本质上就有所不同,往往外面的保安只负责驱逐,而内保则相当于黑帮里的打手。
事已至此,林立不打算再留余地了,修真者的手段固然无法在大众面前施展,但论格斗,他同样不可能对几个凡人认怂。
真元催动储物锦袋,林立嗓间悠然低吟一句“剑来”,手掌张开,掠过胸腹飘上颈项,在旁人眼中他就像变戏法似的,凭空取出一柄红通通的短刀。
造型古朴精美,薄如蝉翼,上有奇异纹路,犹如鲜血浇筑而成。
而此时围攻的人群已冲至身旁,纷纷举起棍子匕首,傻子都看得出来他们毫不留手,倘若是个普通人,不出一分钟便会被打成废物。
林立身形向左偏移,右手持刀横撩上去,铿锵几声清脆,将撞上刀刃的金属铁器金属一刀两断。
饮血刃,下下品法器,五毒教用以储存毒血喂蛊的器物,并不适用于作战,但对比凡间的兵刃,显然也有着所向披靡的锋利程度。
况且有林立化身中期的修为加持,摧金断石不在话下。
“你要我的命,那我也就不必客气了。”
四面楚歌的时候,林立还能抽出闲暇,对余思秋说了一句冷清。
言语掷地有声,饮血刃切断几把甩棍和匕首之后,速度迅疾,幻化成一道红光虚影,划过几名保安腹部。
撞!
林立默默无语地往前靠去,清瘦身躯犹若万斤巨石,被割开肚皮的几人顿时倒飞出去,口中吐着血肚中飞洒着碎肠,以及完全消化后的污秽物。
也许下手狠辣了些,这些保安罪不至死,但林立原本就是个对生命漠然的人。他不像丹朱以杀生为瘾,并不代表他杀人的时候会手抖。
修真的世界,向来如此残酷。
他一旦决定要开杀戒,自然不会再有丝毫犹豫,放纵手中那道殷红光芒肆意飞扬,每闪烁起时,便象征着几条生灵非死即伤。
圈外的观戏群众被恶心的画面驱逐,数量渐渐少了,而圈内那些拿刀持棍的保安,躺在地上哀嚎昏死的数量渐渐多了。
不出十息时间,林立已经将凡人毙得干净,只剩下余思秋与自己隔空相视。
这是一场单方面的碾压虐杀,遍地鲜血横流,夹杂着还未被排泄的排泄物,堪称标准到极致的暴力美学典范。
范建吓得屁滚尿流,是真正的屁滚尿流,湿着裤管慌忙跑进酒店,不知是去求援还是逃窜,总之他从未想过,以为随便踩着玩的市井小人物,居然是这么生猛的一号异类。
余思秋还是抱着双手,从以打架开始到以屠戮结尾,他都冷眼旁观,此时却有些炙热地盯着林立手中的红刀。
饮血刃喝饱了人血,颜色比起初鲜艳了许多,更显璀璨精美,活脱脱就是件应该放在展览架上的艺术品。
“如果我有这样一把刀,也可以做到,当然,没有这把刀我其实也可以。”余思秋说道。
“中心思想是什么?”林立问道:“是让我杀你的时候,公平一点不用这把刀?”
余思秋摇摇头表示否认,笑容和煦,说道:“我非常想要这把刀,送给我,既往不咎。”
“那你何不直接抢过去呢?”林立表情戏谑。
余思秋抱在怀里的手总算放下,双臂垂直,说道:“风险很大,我可能打不过你。”
“一个人打不过我,你红马帮这么多人,凑在一起总能弄死我的。”林立说道。
余思秋又摇摇头,说道:“那些酒囊饭袋,对付寻常人当然好使,但用来对付你,没意义。我师父跟我说过,习武之人有六重境界,许多人练了一辈子武,也只能留在明劲的层面,而你显然已经到了暗劲这一层,收拾普通的练家子能以一敌百。”
“现在已经折损了七十多个手下,红马帮虽然人多势众,也不是杀不完灭不尽的,花那么大代价来换一把刀一条命,不划算。”
林立嘴角扬起,问道:“那么你认为,朝我要我就能送给你么?”
“一定会。”
余思秋斩钉截铁道,看着地上躺满的手下:“这七十个人都挨了你的刀,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会命丧当场,背着这么多人命,你绝对轻松不了,但萨城是红马帮的地盘。”
“你又能做什么?”林立问道。
余思秋眼中透着浓浓的自信:“我可以保证,从现在起,直到你离开萨城,连一个找你做笔录的执法人员都不会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