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封信上的内容后,白晓就皱起了眉头。
因为这封信上的内容实在是太奇怪了,写这封信的人,竟然自称是林夕?
写信的这个人,竟然自称是死者?
这太有意思了,林夕的死,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毕竟警方在找到了她的头骨后就做了医学化验,确定死掉的这个人就是林夕。
哦,对了,这里还要在补充一句,那就是林夕不但是死者,并且还正好是四个人当中没有尸体,只剩下了头骨的那个死者。
而这封信的第二个疑点,就是信里面竟然说,已经找到当年的凶手了?
这对于白晓来说就更加不可思议了,因为这个案子之所以成为悬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案子本身的问题。
还记得洛奇在别墅中是怎么对这个案子进行分析的吗?
实际上他的分析不仅正确,并且还和警方的想法不谋而合!
也就是说不单单洛奇觉得凶手已经死在了别墅内,就连警方也认为杀害其他人的凶手死在了别墅当中,只不过由于别墅发生了一场大火,导致证据都被烧没了,这才使得这个案子成了悬案。
所以如果没有最后那一场火灾,或许这个沉积了五年的悬案有可能早就结了,警察有可能早就在四个死者当中找到凶手了。
然而这封信里的内容,却不是这么写的!
写这封信的人自称是林夕,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就说明林夕并没有死!这样一来,四个死者就只剩下了三个。
同时根据信里面的内容来看,自称林夕的这个人,说她已经找到了凶手,如果这也是真的,岂不是说明警方对这个案子的所有推断都错了!
首先,死者就对不上了,林夕如果还活着,那么警方在废墟中找到的头骨是谁的?
并且警方经过调查后也基本上确定了一件事,五年前案发的时候,没有外人进入或者离开过别墅,难道这个推断也错了吗?
所以在看完了这封信之后,白晓就眉头紧锁的想了好一会,然后才对李云说道:“李云,这封信是很重要的证据,我要暂时留下来。”
“哦,好的。”
对于这个要求,李云直接就点头同意了,然后就问到:“白警官,难道林夕真的活着吗?”
“这个……应该不可能。”
冲着李云笑了笑,白晓否定了这封信的作者就是林夕这件事。
可惜对于她的这种说法,李云却是有些不太相信,只听她随后就问到:“白警官,我听林夕的父母说过,他们说警方并没有找到林夕的尸体,对吗?”
“可警方却找到了林夕的头骨,并且已经确认了DNA,所以是不会弄错的。”
对于李云想要说什么,白晓自然知道,因此不等她发问就直接说到。
警方确实没有找到林夕的尸体,可凭借当今的技术,哪怕只找到一块骨头都可以进行检测,都足以验证尸体的身份了。
而听白晓这么一说,李云也就点了点头,然后就又问到:“白警官,这封信为什么要寄到我手里?”
“你也不知道吗?”
李云的这个问题,其实也是白晓准备问出来的,因为无论寄出这封信的人到底是不是林夕,或者另有其人,总之无论是谁,为什么要寄给李云呢?
难道说,李云也和五年前的事情有关系不成?
这个问题白晓本来是准备询问李云的,没想到却被李云率先问了出来。
可是面对白晓的反问,李云却直接摇了摇头:“我跟林夕在上学的时候确实关系不错,可是再从毕业后就很少联系了,我连她的死都是通过别人知道的,所以我也想不清楚写这封信的人,为什么要将这封信寄给我。”
“会不会是恶作剧?比如说,是某人为了捉弄你弄出来的?”
白晓试探性的问到。
“这个……”
仔细想了想,李云就摇了摇头,然后便说道:“我现在的朋友当中,没人知道我和林夕是什么关系,所以应该不是恶作剧。”
“这样……”
听到这话的白晓点了点头,然后就冲着李云一笑:“李云,你也不用太担心,这件事我会很快查清楚的,所以你先回去,如果有什么新的情况,或者是想到了什么,就直接联系我,这是我的电话。”
说话之间,白晓就将自己的手机号告诉了李云,然后便将她送出了审讯室。
将李云送走之后,白晓并没有马上回家,而是独自一人坐在办公室当中,重新看了一遍这个案子的卷宗。
白晓是非常专业,并且是非常优秀的刑警,对于自己手中的案子尤其认真,所以李云向她报告的情况虽然看起来很像是一个恶作剧,甚至很不靠谱,但她却相当重视,至少是将原本的卷宗又重新审查了一遍。
不过在将卷宗全部查了一遍后,白晓就无奈的摇了摇头,她并没有在卷宗上发现任何疑点,也就是说当年警方在调查这个案子的时候并没有出现纰漏。
实际上由于一下就死了四个人,导致警方在舆论下压力倍增,所以在这个案子的调查上,反而比一般案子还要仔细,还要认真,每一项证据都没有出现任何纰漏。
“明天联系一下邮局吧……”
在卷宗上没有发现任何疑点,让白晓放下了心,然后就决定明天去一趟邮局。
虽然说李云收到的这封信里,作者自称是林夕,但在今天这个时代,这种谎是根本骗不了人的,别看对方没有留下真实的署名,可白晓只要通过邮局就能找到信件寄出来的地址,到时候自然能轻易找到寄出这封信的人,而只要找到了这个人,那么这件事也就水落石出了。
做了这个决定后,白晓就将卷宗合上,然后便离开警局回到了家中。
…………
…………
第二天一早,我迷迷糊糊的从睡梦中睁开了眼睛,看着空旷的天花板缓解了好一会才算彻底清醒了过来。
而等到清醒过来后,我就很不情愿的从床上爬了起来,并晃晃悠悠的去了卫生间,用冰凉的清水给自己洗了把脸,这才算舒服了一些。
可是当我洗完脸之后,抬头看向镜子中的自己时,我就叹了口气,发现自己的黑眼圈已经特别重了。
没办法,这次的事情,实在是太过折磨人了。
昨天众人返回了别墅后,一直到晚上都相安无事,而等到吃过晚饭后,我就像前一天一样,成为了最晚一个回房间的人,没办法,他要保证大家的安全。
之前已经说了,这间别墅的格局,是客厅在中间,客房在两边,也就是说只要守住了客厅这个位置,我就等于是掐住了哽嗓咽喉,使得独自回到房间的凶手一出来就会被我遇到,这样一来凶手就没机会杀人了。
所以我干脆就做好了准备,准备直接在客厅守上一宿!
因为但丁等人说了,他们只准备在这间别墅住三天时间,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晚上不算,也就是说我只要能在白天的时候一直跟着众人,晚上的时候守住客厅,就能阻止凶手的计划了!
结果这个想法是好的,实行起来却遇到了超乎想象的苦难。
困难之一,就是我自己在守候的过程中……睡着了……
好吧,我承认在这件事上我有些不太争气,可没办法,我实在是太困了,以至于明明想要等待一宿,却是在凌晨刚过的时候就睡着了……
而困难之二,就是在客厅睡着的我,被其他人发现了。
当我迷迷糊糊的在客厅睡着以后,刚睡着不一会,就被人推醒了。
按道理来说,这个推醒我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想要行凶的凶手,结果我醒来一看,却发现推醒我的人竟然是郑云涵。
郑云涵因为在白天时就看出了我有心事,再加上我们两个认识也很长时间了,所以她好像已经猜到了什么,以至于我都在客厅睡着了她也没睡,而一直没有听到我返回房间的她出来查看时,就正好看到了在客厅中呼呼大睡的我……
这样一来,我在被逼无奈下就只好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不但没有按照预想中那样在客厅守候一宿,还根本没怎么睡好,连黑眼圈都出来了。
“在坚持坚持吧……”
看着镜中状态并不怎么好的自己,我就用手狠狠派了拍脸蛋,然后就离开了房间。
由于昨天晚上没怎么睡好,所以今天我还是最早醒来的,早上的空气有些凉,尤其是在森林中,使得刚刚来到大厅的我忍不住抖了一个机灵。
为了缓解这股寒意,我就拿出了一支烟,准备抽一根。
“恩?”
结果我刚刚将烟叼在嘴里,还不等用火机点着时,我就发现在荷马的客房上贴了一张纸条……
发现荷马所在房间的房门上贴了张纸条,我的警觉性就立刻被提了起来,紧跟着就立刻走到了门前,向着房门上仔细看去。
“第一个死者。”
看向房门上的纸条,我很快就看清了上面的几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