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可不能当面对她说,他马上岔开话题:“没什么,我是想问你刚才弹得是什么曲子,还蛮好听的。”
洛星尘略一沉吟说,“李斯特的《直到永远》。”
就凭傅清流贫乏到极点的音乐知识,自然不会知道李斯特就是赫赫有名的钢琴之王。不过李斯特这个人还有《直到永远》这首曲子他倒是曾在书上看到过。
陆安眼珠一转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很兴奋的说,“我记起来了,蔡骏有一个悬疑小说叫《荒村公寓》,里面就有提到李斯特和《直到永远》。当初看的时候还以为这些全是他瞎编的,原来还真有。”说完他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在黑暗中看见前方的亮光一样接着说,“可惜我不会弹钢琴呐,要不然在静怡面前秀上这么一段,跟着再来一个深情的表白——小怡,我对你的爱直到永远。她肯定感动得热泪盈眶,然后绝对会义无反顾,不遗余力的喜欢上我。”
陆安丝毫不知道羞耻为何物,扯得天花乱坠。瞧着他一副眉飞色舞,洋洋自得的模样。洛星尘不由得暗暗好笑,心里想着这家伙到底把爱情当成什么了?
“静怡,就是你常跟我提起的身高与美貌并存,优秀与卓越的化身那个高个美女?”洛星尘看着他一脸陶醉的样子,就回想起他时常在她面前吹捧的那个女孩。说实话,她对那个女孩多少有些好奇心。
“YES!除了她这世上还有谁当得起这样的称赞?星尘,我跟你报告一个好消息,就在今天我跟静怡之间的关系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刚才我跟她通电话的时候她说给我一个机会,允许我追她两个月。”陆安说这话的时候眉眼笑成了月牙形,那一幅自得其乐的样子真让人发笑。
“然后呢?”洛星尘似乎对这件事情并不在意。
陆安显然不太明白她的话,“什么然后?反正我就在电话里头跟她直说,从现在起我要下定决心,排除万难,不怕牺牲,无惧流血,坚持到底。以锲而不舍的毅力,以撞死南墙都不回头的勇气。无惧任何艰难险阻,不管一切流言蜚语。敌人反对我就拥护,敌人拥护我就反对。不顾一切的去泡…不对,是去追她。”这一番慷慨激烈的陈词,热血之极的爱情宣言只听得洛星尘啼笑皆非。
“陆安,你在我面前怎么贫都可以,在她面前这样的话最好少说。”洛星尘瞬时变得严肃起来,她意识到陆安这样性格的人在去追一个高傲的女孩的时候必定是要吃尽苦头的。
“WAY?”陆安一脸疑惑。
“你在追求别人的时候,说得多永远比不上做得多。而且不着边际的话说得太多容易让对方留下轻浮幼稚的印象。我问你,你这番慷慨陈词过后,她是不是无语了好一阵子,接着说这话都听得我想吐。”
“你…你怎么知道的?”陆安此时十分惊讶,他愣愣的看着洛星尘一脸的不可思议。
“猜的,”洛星尘说得异常轻巧,仿佛再理所当然不过,“所以不要把你莫名奇妙的无聊当成自以为是的幽默。少说多做,知道吗?”
对于洛星尘的劝告陆安明显不以为然,他认为什么事都要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说了以后才能去做,只有这样才能表达自己想要说的话。否则别人怎么会知道又怎么会正视呢?不过他表面上还是一副虚心受教的样子,其实心里显然是不乐意的。“好啦,我会注意的,我也知道要怎么做。”
“那你决定怎么做呢?”洛星尘瞅了瞅他,很显然对他是极度的不放心。
陆安笑得自信张扬,面对眼前的洛星尘鼓足了力气吐出一句话,“你瞧着就好了,两个月以后她一定会是我的。”
洛星尘不再多说什么,渐渐沉默下去,沉默在那一阵冷风之中。黑色钢琴还在窗前静静地矗立着,一切都显得格外落寞。
陆安打从昨晚开始就一直激动的睡不着觉,他揣摩着如何追求唐静怡的各种手段和花招。唐静怡不同于一般的女孩,她不会因为一束鲜花或是一份礼物而惊喜或是感动,也不会因为一句动听的情话或者一个浪漫的举动而心动,她的内心极为敏感而且自我保护意识过强,所以陆安想破了头也没有想出什么头绪来。追求唐静怡的手段他是越发的头疼,这一晚只好作罢。
清晨他推着单车出院门时,一辆摩托车从他身边擦过,那是一辆绿色后袋里装满了报纸同书信的摩托车。他微愣了几秒钟,脑海里一个念头一闪而过,脸上瞬间有些诡异的笑容,那就是写情书。
时间虽然只有两个月,而且洛星尘在前面已经把话说得很露骨了,可他毕竟是第一次恋爱,可以说是毫无经验,但毕竟对方是他暗恋了四年的女孩,说什么也不愿意此刻就放弃。换句话说这一次的追爱对他而言无疑是背水一战。以往那些不屑一顾的纯爱剧与偶像剧此刻成了他想仰仗的秘籍宝典,他显然指望着能从里面得到一些有用的经验,那些偶像剧里浪漫的求爱手段往往让人难以招架。可惜几部剧看下来,尽管里头的求爱手段五花八门,可是没有一个是真正管用的。
陆安不禁抱着头埋怨起现在导演的无知与无趣,为了追求收视率肆意将忧伤与浪漫贩卖给观众,貌似精彩纷呈实则经不起推敲,一个实用的方法都找不到。许是这邮递员及时的出现,陆安果断将这些肥皂剧搁在一边,决定采用最直接,最简单,最老土恐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那就是写情书。
想当年沈从文在未成大文豪之前,他还是小人物的时候,看上了当时的名门闺秀张兆和。沈那个时候一穷二白,要钱没钱,要地位没地位,要学历没学历(众所周知,沈从文只有小学毕业证书),而且还是少数名族出身。他的自身条件是无法与当时的任何一家闺秀相比的,何况还是张兆和,可他最后愣是把到了大美女张兆和。沈靠得是什么?靠得就是那出神入化行云流水的文笔,写出了一封封打动张兆和心灵深处的情书。陆安作为狂热的文学爱好者,平素也自诩为文艺少年,对于沈先生的事迹自然知之甚详。有了前辈的激励,他立时信心大增,开始着手写生平的第一封处女情书。
由于看过不少书籍的缘故,陆安的文字功底还算不错,平时写作文几乎是信手拈来。但是写情书不等同于写作文,加之他迫切渴望在项思怡面前显示自己的文采,希望能写得字字珠玑句句锦绣。因为太过在意反而变得无法随心所欲了。一封情书改了删,删了改,几个小时折腾下来,依旧不满意。实在没有办法他只好去图书馆借来沈从文的文集希望这位昔日的“情书圣手”能给自己指点迷津。
结果一看之下,便完全着了迷。陆安边看边在心里感叹,大文豪就是大文豪连情书都能写得如此精致艺术。他便不由自主的把这些美丽的句子摘录下来:
你的眼睛还没掉转来望我,只起了一个势,我早惊乱得同一只听到弹弓弦子响的小雀了。我是这样怕与你灵魂接触,因为你太美丽了的缘故。但这只小雀它愿意常常在弓弦响声下惊惊惶惶乱窜,从惊乱中它已找到更多的舒适快活了。
在青玉色的中天里,那些闪闪烁烁的星群,有你的眼睛存在:因你的眼睛也正是这样闪烁不定,且不要风吹。
在山谷中的溪涧里,那些清莹透明的出山泉,也有你的眼睛存在:你眼睛我记着比这水还清莹透明,流动不止。
我行过很多地方的桥,看过很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据说在沈从文求爱最疯狂的时候,一天就能写五六封这样的情书。写情书的速度竟然比人家看情书的速度还要快,数量如此之多,质量又如此之高难怪人家姑娘会心动不已。陆安再一次感叹道,有名之人果然是有其牛逼之处。说完还不忘咧嘴笑笑,嫌自己说话不够文明。
面对这些诗意唯美的句子,陆安忽然起了一个卑劣的念头,要不要把这些稍作改动当做是自己写的情书送给她?他知道唐静怡并不怎么喜爱文学,只要自己稍加修饰,他有九成的把握不会被戳穿。不过很快他就否决了这个想法,别人写得再好那都是别人的,别人的东西又怎么能代表自己的心意?
陆安思前想后还是决定用自己这封蹩脚无比的情书。原本他还想用手写,这样更能表达自己的心意。可是一来两人不在同一个学校,要是寄书信的话实在太过麻烦,二来自己的字实在上不了台面,感情的事他又不愿求洛星尘帮忙,所以到最后他想出的一个既不失面子又方便传达的方法就是发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