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
不光是她不在,她所工作的整间“镶金玫瑰”酒吧都不在,取而代之的,是一间面包房。
“我们这间面包房已经开了很久了,好像这里原本是一间酒馆吧?不过后来被一把大火烧了……”它的主人如是说。
我点头道谢,茫然回头,背后传来了面包师傅热情的声音,“小伙子既然看起来这么累了,就先进来喝口牛奶,吃个果酱面包再走嘛……”我充耳不闻。
走在龙息堡的大街上,我突然有种茫然的感觉,花了这么多心思才逃出来,终点却并没有女主角在等我。
珊莎还在这座城市吗?我抬头望天,龙息堡似乎有二十万的人口,要从中找到她,该有多困难?如果我会预言术就好了。
那天也是这样茫然地走在大街上呢,那时我刚刚看清楚法师塔的本质和魔法学徒的灰暗命运,心中充满了对往后道路的迷茫。
萧瑟的秋风吹下几片枯叶。
我真的可以成为魔法师吗?不,是一定要成为魔法师,不然我就一无所有了。
一只手从背后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张传单映入我的眼帘,同时一个开朗的女声响起,“‘镶金玫瑰’酒店新近开张,让利大酬宾!现在前往即可享受八折优惠,同时还有……罗兰?”传单突然被拿开,声音的主人出现。
传单小姐是个非常有魅力的女性,我对这样的女性非常不适应,有些紧张地说:“请问我们认识吗?”
“是我,我是珊莎啊!”她握住了我的双手,眼睛闪闪发光。
我认真看了看她,她的身材并不肿,声音也不像记忆中那么低沉,显得更自信多了,如果不是眉目依稀有几分印象,我真的很难将她与记忆中那个小胖妹跟屁虫联系起来。
借着童年的回忆,我们重新熟悉了起来。
我一直相信命运的存在,混沌之中一切都有因果,早已注定。
这种思想与一般的魔法师格格不入,按魔法师的理论,如果不能证明,那就只能是存疑的假说,更何况对他们来说,命运是用来掌握的,许愿术和祝福术就是为了这种理念而产生。
但是如果不这样想的话,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珊莎还会再一次出现在我的身边了。
当我们关系更亲密了一点后,我兴冲冲地把我的发现告诉了她,被她狠狠地嘲笑了一番。但我能感受到她也对这样的说法动了心。
她说:“当时你走了以后,村子里就没有朋友和我玩了,”她的眼睛黯淡了一下,但很快又明亮起来,接下来的话声音越来越小,脸也越来越红,“那个时候的我,真的好想再见到你……然后第二天,我爸就真的告诉我,我们全家要搬到龙息堡去了,他要在龙息堡继承一间酒馆!想不到……我们还能再见面。”
我们两人都红着脸,像笨蛋一样。
对啊,她是命运派给我的妻子。
想清楚这一点后,我的目标就很明确了:回法师塔。我恨不得早一刻将信写好,交给信鸦。
等等,似乎还有件事情忘记了。我眼前浮现出阿兰的脸。
“有空的话,就去盛夏餐厅里帮我带一份鱼子酱和肥鹅肝的外卖吧……快走啊,这里快撑不住了!”
不可以因为女人而忽视了兄弟啊,不是吗?
盛夏餐厅的店门前停满了高档马车,马的毛色光鲜,体格骠壮,连马车上的车夫的穿着打扮都远胜一般的小市民。
它的店面如此华丽,上面装饰着水晶与黄金的雕饰,从门缝中隐隐透射出华丽的灯光与轻柔的歌声。
很显然,这是一家极高档的贵族式餐厅,我靠在树后面仔细观察,心中有些发虚。前面已经说过了,我只是个农夫之子,进入法师塔后也很少接触到上流社会。
如果不是为了阿兰的话,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来这样的地方吧。
成为魔法师的话,倒是可以名正言顺地出入这里,我安定下心神,准备上去敲门。
门自己开了,一对衣着光鲜的男女走出来。
他们手挽着手,笑容亲昵又带着上层人独有的优雅与克制。
女性穿着洁白的长裙,天鹅绒的花纹点缀其中,下楼梯时不得不轻提起裙角,那微微小心的姿态也优美无比。男子身穿剪裁得体的晚礼服,绅士地接过她的手,扶她下来,她低头表示感谢。
他们两人的仪态仿佛天成,并不是做给任何人看的。
我第一次发现,珊莎看起来如此高贵。
我应该冲上去,我对自己说,我才是她的正牌男朋友,不管怎么算,我都比他早。
如果他们两个是从一间粗俗的小酒馆搂着肩出来的话,或许我真的会这么做。我会给那个男人俊俏的脸蛋上来一拳,再对两人骂上一句,“奸夫淫妇”。
可是……我看了看自己,身穿着好几天没洗的学徒长袍,从风帆上降落时弄脏弄破了不少,孱弱的身体与他比起来就像根细竹竿一样,脸上带着老旧的眼睛,发型乱糟糟的一看就明白从来没有礼仪师为它打理过。
我上去了能干什么呢?被他身边那两个保镖打一顿吗?然后像狗一样趴在地上,那个男人会问他的女伴:“这个平民好奇怪,你认识他吗?”珊莎会这样回答:“我可不会认识这样脏兮兮的男人啊……看他的样子应该是法师塔里那群死宅出来的吧。”
我刚刚才和贝尔打了一架,简直就跟小丑一样。
刚上马车时,珊莎似有所感一样停了停,往这边看来。
不,我不要她看到我这个样子。
我颤抖着转身,手脚并用狼狈地跑开。
这棵大树也没能挡住我的身影,后面传来了她大喊大叫的声音。
拜托了,不要追上来,就当是个普通的乞丐就好。
让我保持最后一点尊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