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能猜到,就不会被你踩爆了呀。”金鼠姑撇嘴生气,她要是有猜中未来之事的能力,当初安时礼一脚下来的时候她早爬走了。
“你别来扰我,我大概就能做成。”金鼠姑生气的模样一点也不让人讨厌,安时礼有意多看了几眼,就这几眼,似乎发现金鼠姑又胖了些,他转过眼再看手里捏的壳,不禁捏了一把冷汗。
“金鼠姑,要不你变成田螺,再与我看一眼?” 安时礼怕自己好不容易做完的壳,金鼠姑却进不去,到时候她不满嚷起来,他有嘴都说不清了。
“为什么?”金鼠姑不解,这青天白日,又有许多闲杂人在,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田螺的原形,不得把人吓上断头台去了?那些人去断头台,那她就得化成一滩血水。
又不能直说怕她胖了,安时礼很是委婉:“因为你很漂亮喂眼,我想看看,放松眼睛。”
“真的很漂亮吗?漂亮到可以让大宗伯放松吗?”金鼠姑知道自己的原形很漂亮,不过那时候被同类夸漂亮,是因为背上有个罕见客观的金色壳,还没有人夸过她的螺肉好看,没有了壳,就是一团肉,不知道是哪里好看了。
“好看。”安时礼没有撒谎,真诚回道,“像颗荔枝。”
“真的啊?”被夸像又香又白荔枝,金鼠姑脸蛋且红滴滴的,她发现没了壳也不是一件坏事儿,拈着衣带做害羞之态,“可是这么多人在,变成田螺,不好,回府再看吧。”
“也对……”其实在金鼠姑低下头的那一刻,他十二分肯定她是胖了,重颐隐隐可见,腮肉堆似肉团,再胖一些就有唐风美人之相,看来手上的壳,还得做大一些。
安时礼叹一口气后,捏成团重新再捏。金鼠姑见成形的壳在指头之下变成一团泥,同痛心疾首,捂着胸口嗷嗷叫:“我的壳……”
安时礼也心痛自己捏了半天才捏出来的壳,抬头见天色比方才沉了些,不敢再心痛,全神贯注重新捏个大壳。
看了一个多时辰的金鼠姑仍是饶有兴趣,换了个方向看安时礼捏壳。
起初灼热的视线在他灵活的手指上,渐渐的目光上移,先盯看他的嘴儿,滋润有色,和两片点雪的桃花似,再看鼻子直挺似雪峰,而眼点漆,剑眉渗黛,正是画中仙,金鼠姑看痴了,人一痴,精神便懒了,笑眼眯眯,迷糊说一句“喜欢大宗伯”,额头向下一扣,周公来找她谈话了。
安时礼形如木鸡,四两红肉剧烈跳动,他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热泪盈眶自言自语:“她、她刚刚是在说喜欢我?我没有耳岔、岔吧……”
他想问金鼠姑一个嘴清舌白,可她睡熟了,任何吵杂之音都进不得耳内。
如此只好先揣着一颗忐忑的心捏壳,捏到一半,有刺骨的寒风吹来,金鼠姑身上穿的多,安时礼也怕她着凉,解了身上的外衣盖在她的背上授温。
外衣是厚实的貂毛皮儿,略有些重量,有东西压着,金鼠姑更觉美,嘤咛一道音,转了个面继续睡。
这一次,不到两刻就捏好,安时礼拿起竹制道具在上面刻纹,他打帐刻个桃花流水纹,屏住呼吸,抑止冷汗,用上半炷香的功夫才刻好。反复看了十余次,他才把那螺壳交给师傅去烤干。
这时的天已黑了大半边,没干透的螺壳不能上颜色,想来今日是无法完成了,安时礼叫醒还在梦里的金鼠姑回府用膳。
金鼠姑睡了半个时辰,醒来见光微弱,赤兔落了半边,也不管有没有做好了,她当先想到的是安时礼忙活了一个下午,肚子或许已经饿到冒酸水了,干净拍拍睡僵的脸庞:“回府吧。”
许是坐了一个下午,安时礼起身脚底的麻意一眨眼就窜上大脑里,然后那脚踝也无力,往外歪了。
脚踝一歪,身子就如同一棵狂风中的草,偏偏倒倒,很是失态,好在他即使扶住桌沿,立定了身体,才没摔成个朝天馄饨。
“走吧。”脸面是保住了,脚踝却不幸有了伤痛,如是有异物膈在骨内滑动,也拐也拐地行步,每行一步且欲呻吟疼痛。
金鼠姑察觉到不对劲,问:“大宗伯,你的脚怎么了?”
“嗯,无碍,有点疼而已。”安时礼打直膝盖,慢慢挪着步子受伤的那只脚。
安时礼现在的走路姿势,与她相同,都是在雪地上蹭着走的,还不如她走的快,金鼠姑担忧他饿肚子,一溜烟蹭到他面前,半蹲下身去:“我背着你走吧。”
如何能让一个女子背着男子走,就算是男子背着女子走也不行啊,男未婚,女未嫁,沾着皮儿上街惹笑话,羞耻都写在脸上了。
“不、不用了,你背不动。”说这话的时候安时礼一个紧张,两排牙齿把柔嫩的舌尖咬伤,血腥味漫口腔,好个雪上加霜。
“背得动。”金鼠姑转肩颈活络骨头,不管安时礼愿不愿意,两只手臂向后一伸一弯,扣住他的膝盖弯。
安时礼一个失重,身子往前倾,双手搭在了金鼠姑的肩膀上。
就在这时,金鼠姑的两条腿无一丝颤抖,带着浊音,暴呵一声,稳稳起身,自恃有力量,还将背后的八尺大汉掂了掂,笑嘻嘻转了个大圈,道:“嘿嘿,一点也不沉!”
安时礼没想过金鼠姑的力气如此大,轻松将他背起就罢了,还能漂亮地转几个圈,早知如此他该把那壳儿再做大一些,日后她胖了,也不肖去重新做个壳来哄她。
金鼠姑转完圈后脑子有些眩晕,眼冒闪星,摸不清天南地北的方向,于是身子斜斜往左倒去,右脚及时向后撤了一武,方才站定:“呼!好险。”
差些就把她的大壳儿给摔爆了。
“放我下来吧,你都不会走路。”安时礼忧自己会出丑狼藉摔下来,也愁金不会走路的金鼠姑会摔个狗吃屎,在冰天雪地里磕坏牙齿。
“没关系。”金鼠姑收紧两臂的筋肉,把安时礼护紧,“虽然我不会走路,但会跑,大宗伯,你抓紧我,我接下来要一口气跑回府。”
背着跑回府?安时礼更加忧愁了,当朝的礼部尚书当街掉态,有马车不乘,让个姑娘背着跑回府,不知情的,会以为他有这种喜欢被人背的癖好,有三寸舌头的人遇到这些事儿,也如吃了黄莲的哑巴。
“回府吃饭!”安时礼来不及拒绝金鼠姑的好意,她已迈开腿,跑动了起来,“回府吃饭睡觉!”
这时候强硬地从她身上下来的话,不是你伤就是我伤,安时礼只好把脸面埋进金鼠姑的秀发里,不让人看见。
当然,看见了也没办法。
“哟,这姑娘力气也忒大了。”
“背的是谁,瞧着这身形是个男子吧,三角身胚似个碑亭汉,不该弱啊。”
“虽说女子的气力也不弱,但能把一男子背起来跑,也忒厉害了些。”
街边众人的讨论,和着刮过耳畔的呼啸的风声,安时礼还是听了个碧波清爽,不漏一个字,听来一张脸皮薄如纸,更是红烫。
而金鼠姑一句未听见,背着人一心一意要回府吃饭,用两条笨拙的腿跑,远不如在地上爬得快,她想手脚并用爬着回府,却也知道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爬行之举,实在掉态。
跑到一半,金鼠姑满脸是汗,脸颊连着脖颈一片灼热,安时礼感受到了她身上散发的热气,与她柔柔咬耳朵:“乖乖,我的脚不疼了。”
“不呢,伤筋动骨一百天,不疼也有伤。”金鼠姑吸一口寡气,胸腔注满了冷飕飕的气,人也没那么热了,只是喉咙里有些口渴。
拗不过金鼠姑的强势,安时礼无可奈何,继续低垂颈儿把脸遮,但熟悉他的人,凭一个影儿也能晓得他是谁。
“啊,那不是大宗伯吗?”在前方与茶三婆买完花的蔡田萝不妨头看到了在金鼠姑背上低垂脖颈的人,只一眼,就认出来他是安时礼。
听见有人认出他来,安时礼不胜羞涩,更不敢抬起头,好在金鼠姑别无其它心思,一昧地向前冲刺,管谁在说话。
一刻后终于回到府上,安时礼从金鼠姑身上下来后长长地吐了口气,金鼠姑一刻不停跑了这么久,口干舌燥,再不管会不会失态,香口中吃紧喘着气儿,爬到井边寻水喝。
喝完水,金鼠姑精神大振,一纵一跳,麻雀儿似至安时礼身边:“大宗伯,日后你去上朝,我背你上马车,下朝回府,我背你下马车。背人也太好玩了,要不你的腿就一直伤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