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巴达是领土面积最大的希腊城邦之一,它的国家制度也很有特色。早在荷马时代的初期,南侵的多利亚人便把伯罗奔尼撒南部的斯巴达作为他们盘踞的重要地区,他们经过很长时期才完全征服了这里的原有居民,到公元前9世纪末开始建立国家。据说,建国之初斯巴达由于有一位名叫来库古的伟人主持国政、订立法制,才逐渐形成了其特有的国家制度,这就是传说中的来库古改革。来库古是否确有其人?对于这个问题,古代作家和现代学者都争论颇多。
目前来说比较流行的一个看法是:斯巴达制度如此完整严密,看起来在其立国之初确实有像来库古这样的立法者来为之规划;但是又要看到,所谓来库古改革中包含的各种制度是植根于多利亚族固有的传统,因此它们的影子也或多或少的在其他多利亚人的城邦中可以找到;而且它们在来库古之后数百年间不断得到加强和补充,后人托古改制,把不少较晚时期才有的东西也归于来库古名下,从而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按这种观点,来库古大约在公元前825至800年间推行了他的改革。
更有意思的是,来库古宣称他改革的基本思想是从德尔菲的阿波罗神谕中获得的,从而为改革披上了神圣的光彩。这个神谕就是后人称为《大瑞特拉》的文件,它主要包括以下几句话:要为宙斯神和雅典娜女神建立神殿;要组成新的部落和选区,建立包括两位国王在内的三十人的议事会,并按季节召开民众大会;议事会向大会提建议并宣布休会;公民们都可以参加大会并有决定的权力。实际上,来库古改革的措施比这几句话可是要完备得多。首先,组成了新的部落和选区。这意味着用国家组织的户籍原则取代氏族组织的血缘原则,标志着来库古改革宣告了斯巴达国家的建立。接着,就国家的政治制度做出了各项规定。这是具有立宪意义的斯巴达国家的根本法,是很有特点的。例如,把两位国王(双王制是斯巴达特有的传统)“包括”在议事会内,实际上等于剥夺了王权,因为包括之意是把国王也看成议事会的成员而非领袖,他们也同其他成员一样每人只有一票之权,而议事会本身则变成了氏族贵族的会议。除两位国王职位世袭以外,其余二十八名议事会成员分别由各个胞族推举,由民众会(亦称公民大会)以欢呼方式通过,只有六十岁以上的公民(实为贵族)才能当选,任期终身。只有议事会才能向民众会提出议案及解散大会。参加民众会的公民表面上说有“决定之权”,其实只能对议事会提出的候选人和各项议案以欢呼表示赞同,不能发表异议和讨论,更不能自己提出议案,民众会形同虚设。斯巴达的议事会叫吉罗西亚,还有另一官方名称叫“国王和长老”(中文亦译称元老院),因为它的成员除国王外都是长老。它实际上是掌握城邦实权的贵族会议。
来库古还设立了五名监察官,均由吉罗西亚提名、民众会欢呼选出,当然均是属于贵族及其亲信之流。这时的监察官还不像以后那样重要,其职责只是监督公民“刮净胡须、遵守法律”,即在保证执行来库古立法的同时,特别注意青年公民的风纪与体质锻炼。为此,来库古搞了一套最具特色的制度:要求青年公民一律过军营般的集体生活,整日操练,随时听命出征。
为了让斯巴达公民完全脱离生产专搞军事操练,国家便在经济方面提供一些保证,把全国土地按户分给公民,世袭占有,但不得买卖;土地上的劳动者由被征服居民变成的国家奴隶担任。据说斯巴达最初是在征服拉哥尼亚地区、攻陷希洛斯城后,使所有被征服者沦为农业奴隶的,这些国有奴隶就以希洛特为名。这样一来,斯巴达人就可以全力从事军事活动了。由此可见,这套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持斯巴达奴隶制国家的武力,以便对内镇压对外作战,而斯巴达人却美其名曰“平等人公社”,每个剥削希洛特的斯巴达公民都自居为平等人。应该说,这套制度在来库古立法中只具雏形,它日后由于镇压希洛特的需要而进一步强化甚至僵化起来,遂使斯巴达在希腊各城邦中独具一格。不管真实与否,改革措施的推进无疑为斯巴达城邦的强大奠定了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