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第三关的考验竟然是爬山!
张来福一听到这考题,就对着弗沾嘿嘿一笑。他从小在山里住,父亲就是村里有名的猎户,从五岁起,他就跟着阿爹打猎,对大山没有比他再熟悉的了。
这一次参赛的,就是现在站在这武灵大殿里的两千人,经过接下来一天的角逐之后,将会有九百九十人,通过初试成为离原宗的外门弟子。
没有多余的解释,弗沾他们被带到了荒离山背侧的山脚下,这里荒无人烟,山壁陡峭,在很久以前就成为了离原宗绝佳的试炼场。
这一次的评选规则也很简单,谁能排在第九百九十名前面到达山顶,谁就通过。
一阵尖锐的声音,突然划破长空。弗沾知道,这是考核开始的警示。
“弗沾!我在前面等你!”张来福,早就摩拳擦掌,这会儿一听到开始的警示,撒开两条腿就跑。别看张来福体格高大,但跑起来丝毫不笨拙,身形矫健的如同一个大猿猴。
弗沾也不甘其后,一个跃起追了上去。这些年跟着老白,什么地方没有去过,这荒离后山在弗沾看来,虽然陡峭,但还难不倒他。
跑了半天,饶是张来福这样的强人,也感觉到累了,现在他有些气喘吁吁,此时才爬了不到一半。
一个身影突然从他后面窜了出来,那人弓着上身,腰肢灵活的摆动着,以躲避随时可能出现的尖锐的突刺,而他的每一脚都稳稳地,恰好踩在坚硬的石块上,这步伐干脆利落。
这身影张来福看着很眼熟。
是弗沾?!
张来福认出了那个身影,正是疾步飞奔的弗沾。此时张来福也来了劲儿,不服输的势头,被弗沾挑了起来。
右脚猛一蹬地,张来福加快了速度,紧随其后跟了上去。
这一路上,弗沾和张来福不停的超越别人,也不停的被超越,到最后,弗沾已经不知道,他前面到底还有多少人,只是能被他超越的人越来越少。他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他要登上山顶!
每当他拐弯的时候,他总能用眼角撇到那个跌跌撞撞的身影,遥遥的跟在他的身后。
张来福刚开始还憋着一口气,他不相信弗沾能够比他跑的还快。当他追着弗沾跑了大半个山头之后,张来福对弗沾开始有些钦佩。他现在才相信,人们口中那个第二关的变态,就是在他前面百米之外的这个弗沾。
终于,弗沾跌跌撞撞的爬到了山顶,山顶此时竟然已有两人!紧随其后的是同样面色惨白的张来福。
张来福爬到山顶,并没有立即坐下来,而是一步三摇的走到弗沾面前,一把抓住弗沾的右手,两眼通红的看着弗沾,弗沾看得出张来福眼神很真诚。
“兄~兄~兄弟,我~信~信~了!啊......”话刚说完,便一屁股倒坐在弗沾右脚边,再也爬不起来。
弗沾现在也不比张来福强多少,他的心脏都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但他还是强撑着没有倒下。此时他对那两个早到的人来了兴趣。
那两人中,有一个还是个孩子,长的浓眉大眼,圆圆地脸盘,此时正无趣的蹲在地上找蚂蚁,这年龄看起来分明还没有弗沾大,这人弗沾不认识。另一个人弗沾倒认得,是那个华服少年!
山顶上的这四个人此时都没有说话,弗沾和张来福是没力气说,华服少年此时正闭目养神,不会开口,小男孩儿自己正玩得不亦乐乎,也顾不上说话。
这场景很诡异,弗沾和张来福累的跟鬼似的,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眼看着马上就不能活了,另外两人竟悠闲地跟没事儿人似得。
好在不一会,终于有人上来打破了这尴尬的局面。红鸾竟然是第十个爬上来的,虽然衣衫有些狼狈,但人依然很好看。
张来福一看到红鸾,跟吃了灵丹妙药似得,整个人从地上弹了起来,右手看似不经意地搭在弗沾的肩膀上,装作没事儿人般假装与弗沾攀谈。
弗沾的身子本来已经松软,全靠一口气撑着,这会儿被张来福这大块头一压,身体明显一趔趄,嘴角抽搐了一下,咬牙强撑着才没有倒下。两个人跟树干似得,就这样硬挺挺的干站着。
弗沾在红鸾看向他时,嘴角抖了两下,但到底还是没能笑出来。
这个过程中,张来福的两条腿抖得跟筛子似得,脸上那个僵硬的笑容,在红鸾转开视线的一霎那,变成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表情。
“谢了,兄弟。”张来福很真诚的说。男人到什么时候都不能失了风度,这是他阿爹告诉他的。
在太阳将要落山的时候,弗沾他们这一次的考核终于结束了,而最后一个爬上来的人,竟是那个青衫少年。那少年的狼狈自不必说,站在那里随时都会倒下去,但他的眼神,弗沾只看一眼,便再也不能忘记。
坚毅,执着,永不放弃!这就是弗沾从中看到的内容。从此那个穿着血色布条的青衫少年,就印在了弗沾脑子里,这身影有股血的味道。
这次考核之后,弗沾知道了那个玩蚂蚁的小孩叫星朗,华服少年叫白原,他还特意记下了那个青衫少年的名字——丘藏。
一周之后,弗沾得到了两身青衫和一个青色的木牌。木牌的前面是离原宗的丘陵图腾,后面刻着两个字,外门。内门的选拔日期,定在了一个月之后。
晚上,弗沾和张来福准备去饭堂大吃了一顿,以庆祝他们正式登入外门。但结果却出乎意料,他们竟然要弗沾他们给钱!这对于吃惯了白食的两人来说,简直无异于晴天霹雳。
他们没钱!张来福家虽然是猎户,但也只是比叫花子强一点,而弗沾本身就是叫花子,被老白带着讨饭讨了好几年,温饱都没有解决更别说积蓄了。但他们必须要吃饭!
弗沾他们在跟饭堂里面的伙计商量了一下,又讨价还价了一阵子,最后饭堂伙计终于答应,让弗沾和张来福两人帮衬厨房,而弗沾和张来福提出的条件也很简单,就是一日三餐管饱。这生意听起来很划算,饭堂伙计很爽快就答应了。
两天之后,饭堂伙计哭了。他想不到这两个半大的小子竟然那么能吃,尤其是那个高个的张来福,一个人吃的能抵他们五个。干两个人的活却吃七个人的饭,这生意,他赔大了!
从此饭店伙计明白了一个道理,越是看着赚钱的生意就越会赔本。多年后,离原大陆,出现了一个商业奇才,此人是某宗外门的伙计,白手起家,却挣得家财万贯,富可敌国,有人还说他这一辈子只投资赔本的买卖,谁如果告诉他哪个生意挣钱,他就会跟谁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