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刹那间,我同时听见电梯到楼层的声音和自己歇斯底里尖叫的声音,然后,我几乎是本能的,以最快的速度冲出了电梯。
完了,今天是绝对的黑星日。
我见鬼了。
我楼下的邻居居然是鬼。
我讨厌成都的阴暗暧昧的天气,还有潮湿起来就让人几乎窒息的感觉。
但是我却从小在这里长大,也和这里的天气一样,善感且偏阴暗。
我爱它,也有时恨它,因为它几乎包含了所有的幸福和不幸。
这就是成都。我的成都。
即便如此,我也哪里都不想去,我还是要居住、留在这个城市。
不管老妈老爸是否把口水说干,是不是苦口婆心到感动上帝的地步,我还是自己固执的买了房子,搬离了家。
你是从小什么都不做的,你搬出去是不现实的。
要搬。
你又上班又要照顾自己,肯定不久就要烦。
要搬。
供房子很辛苦的,你大手大脚惯了,钱能够用吗?
要搬要搬。
一个未婚女孩子,自己一个人住像什么样子?
不管啦。就是要搬,一定要搬。
如此这般,我还是把我所有的东西打了包,一卡车拉了所有的私人家当到新房子;这之前,我掏空了我工作四年以来的所有积蓄,买了简单的家具,简单的装修了房子,付了首付款。
在我累得半死终于把房子收拾利落那一刻,我几乎有重生的感觉。
终于,我自由了。
我的嘴角,露出一丝胜利的微笑。
因为是小户型的房子,所以周围的邻居几乎都是年轻人,而且多数单身中。但是大家似乎都很忙,都有各自的事情和理由不互相打招呼。
这一点,我非常的不舒服。本来以为,既然都是年轻人,应该有共同语言,应该能互相串门关心—但是我错了,见面或者巧合的碰头,大家都面无表情。
可能时代越新,人越年轻,反而失去了人与人之间最单纯的沟通和情谊了。
跟成都的天气真是太像,一阴沉下来就能把人给郁闷死;一压抑下来就能把人给气死……
对此,我习惯了。
我习惯了生活在冷漠之中,习惯了,一个人过自己的生活,一个人,梳理自己的情绪。
所以我才需要自己的一个空间。一个绝对安静和自我的空间。
这房子物管什么的都不错,就是电梯太烂;不是说它旧,只是那电梯经常故障,没头没脑的,而且像蜗牛爬一样的慢,所以我对电梯非常的抗拒。
可是谁叫我住在该死的九楼,这说高不高,说矮也不矮的地方。
所以常常发脾气一样的冲出电梯就踹它一脚,总能让自己的心里平衡一些。上班累了一天,总不能再受这该死电梯的气吧。
所以今天照常,冲出电梯就给它一脚。
转身时,却见一个男人直勾勾把我盯着。
也许,不是直勾勾的,而是像看见怪物一样的惊诧的把我看着。
他的头发和我一样那么长,我的头发齐肩,而他,一样齐肩;我的飘逸,而他,一样的飘逸。
我悻然,收回我的脚。其实此刻,刚下班的我,装扮得如此像淑女。
吓着他了。
可是他也吓着我了。我最讨厌,男人留超过寸头长度的头发。装酷啊。
他不是我九楼的邻居,我从来没见过他;他也不怎么英俊,我就更不会注意他了。
他手上抱着一堆图纸样的纸卷,风尘仆仆。
片刻之后他按了下楼的按钮,我们都回到了各自该回到的位置。
晚饭以后我准备出门去超市买些吃的用的回来,换了便装,哼着曲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