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地摊占地面积不大,所卖章料大多磨损严重,表面没什么光泽,有些甚至带着杂乱的白色划痕。摊位旁边立着一块大纸壳牌子,草草写着“收售旧章”四个大字。
印章石这东西就是如此,为了方便文人们用刻刀就能轻松在其上进行篆刻,不论多么名贵的品种的章料,首先要具有的特征,就是硬度必须极低!其次才是质地要细腻,保证篆刻字体的时候不会崩茬。所以几乎所有的印章石莫氏硬度都在1.5~3度之间,有些甚至能用指甲在表面划出印记——这一点跟大多数珍贵材料都不同。
新章料切好抛完光,再用石蜡涂抹表面,往往看上去油光锃亮。但使用几十上百年之后,难免会磨损甚至留下划痕,变得不再光鲜。但印章石的软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旧章刻了字,磨损了,拿来重新打磨一遍,把印面磨掉,立马光亮如新,轻而易举。
早个十来年,国内基本上人人都要有一枚手章,到哪里办事都得带去印一下。那时候用的印章大多是橡皮章,但有这个文化背景在,收藏上好石章的人不在少数。所以后来就出现了一个特殊的行业,就是专门收购这些人们用过几年十几年的旧印章,翻新后再出售。
看起来,我面前的这家摊位就是干这个的。只见老板坐在小马扎上,面前摆着个盆子,一手印章一手砂纸,正在聚精会神地抛光打磨。磨好一块放到旁边,就又随手在摊位上拿起另一块,继续打磨。
这个有意思!我眼睛放光,来了兴致。凡是玩古玩的人,很少有不会对旧货感兴趣的。毕竟,大多数古玩,说白了不过是年代更老一点的旧货。
我蹲下身,拣起一枚枚章料,仔细辨别上面的雕工、铭文,以及印面上的刻字。这些字迹有行楷、有隶书,但更多的还是篆字,刻着印章原主人的姓甚名谁,或者闲情野趣,看着它们仿佛就是在感悟一段段截然不同的人生。
忽然,我看到了一枚不太一样的印章。石色通体深红,形状很宽很厚,偏偏不太高,摆在那里好像一个方墩儿,表面磨损非常严重,但却隐隐有一层光泽浮动。伸手拣起,发现印章四壁上都刻着蝇头小字,印面上更是横竖八个大字整齐排列。然而奇怪的是,虽然这印章上所有的刻字乍一看全都是汉字,可我却偏偏一个都不认识!饶是我练习书法多年,熟知从金文到小篆的各种字体,甚至甲骨文都有所涉猎,依然无济于事。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得了传说中的阅读障碍症,吓得我赶紧掏出手机,用短信敲出几个字看看,还好还好,不是我的问题。
这上面的文字,难道是传说当中上古流传的鸟篆虫书?我摇了摇头,驱散这个不靠谱的念头,再次将目光聚焦到了这枚奇怪的印章上,虽然之前见过的古代印章不多,但我觉得,那隐藏在磨痕之下的光泽,可能也是包浆的一种!那么这会是一件古董?
很快,摊主又打磨完了一块印章,哼着歌抓起下一块,刚好就是我手中这方印章的邻居。看这意思,分明是对摊位上所有的印章一视同仁啊!我眼珠一转,随手捡了几方印,问道:“老板,这几块,什么价?”
摊位老板一一报价,说到那块奇怪的矮胖方章时,报价7000。
“7000!是不是太贵了?”
“小伙子,那可是件老东西!具体多老我也不知道,但你看上面的铭文,密密麻麻,肯定是古时候的大人物使用的,档次低不了!”
本着有事没事都要还一口的原则,我试探道:“这几枚,一共给您3000,行不行?”
“最低5000块了!你别看这旧章其貌不扬,只不过是用的年头久了而已,你要不信,我现场就都给你重新打磨一遍,保证光亮如新!”
我连忙摆手,掏出5000块递给摊主:“不用不用,我信!五千就五千,我回去自己打磨就好。”这印章上铭文古怪,保不齐是件相当有年头的好东西,自然不能让摊主拿去打磨翻新。
从摊位上离开,文斌那边也差不多谈完了。我把收到的几枚印章拿给他一看,文斌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怎么了?”我有些诧异。
“这是!鸡血石……大大大大大红袍!”文斌指着那方矮胖印章,平时挺处变不惊的一个人,这会儿说话都结巴了。
“哈?这也是鸡血石?!”我将那方印捏起,凑到鼻子尖底下打量,“虽然通体红色,不过颜色挺暗的呀!大红袍我听说过,不是颜色非常鲜艳的满血鸡血石才能这么叫吗?”
文斌艰难地咽了一口吐沫:“鸿哥你有所不知,这鸡血石上鲜红的血色,是辰砂所形成的,平日里最需要保养。若是汗液水渍沾的多了,或者入过土,时间一长,血色就会变暗。不过一般十几年不保养,血色顶多稍微变暗一点点,像你手里的这枚方章,血色已变作暗红,还带着强烈的金属光泽结晶,是起码要入土好几百年才能达到的效果!”
“我看这上面的铭文奇怪才买回来的,还真是个好东西啊!”我听完挺高兴,不过转念一想,叹了口气:“不过这古印也是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啊,即便曾经是再好的大红袍,血色也已经暗成这个样子了,颜值大减啊!”
“这个鸿哥你倒是不用担心,血色因为后天因素变暗的情况,仅发生在表面的浅浅一层,稍作打磨,就会鲜红如新了。这一点在玩印章的人当中算是共识,所以对于鸡血石的古代印章而言,颜色暗不暗并不是很重要的事情。”文斌说完,啧啧咋舌道,“羡慕嫉妒恨啊,鸿哥你这运气也太好了!年代这么长的鸡血石印章见过的人估计都不多,更何况是大红袍!那个摊主大概就是因此才没能认出吧!刚刚上面的铭文我也看了一下,哪个字似乎都看着挺眼熟的,就是一个都不认识,有趣的紧!”
我哈哈大笑,心情很是荡漾,觉得这趟红山之旅真是太不虚此行了!
之后的两天时间,我们都是凌晨起来逛鬼市,上午逛章料市场,下午便回去休息,养精蓄锐。银行卡里的数字很快又少掉了10万挂零,保险箱里则多出了一只战国水晶龟,一只晶莹剔透的清代水晶大碗,还有五枚样式非常现代的宝石戒指。这些戒指都是黄金为托,顶端镶嵌着颜色各异的硕大主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那枚宝石微微发黄,透明度极好,被切割出了数个平面,光线折射而过,光彩夺目!几枚戒指里,只有一件我能看出来是主石是碧玺,其他就不得而知了。记得之前在书上看到过,说草原游牧民族相比起中原国度,自古以来与西方的文化交流就更加频繁,这些戒指应该就是中西方文化交流的产物,甚至可能是直接从西方流传至此的舶来品。
在最后一天上午,我终于在章料市场上找到了一块血色非常鲜亮,面积占了全部表面将近一半的好鸡血石,花了两万多块入手,遂了自己多年来一直想要方好印章的愿。至此,本次红山之行的全部目的都顺利完成了。哦当然,考虑到中间几天发生的小插曲,也不能算是太顺利吧!
到了跟巴图约定的那天清晨,我们刚刚整装完毕,就听见旅馆前的街道上远远传来了清脆的马蹄声。城市的柏油路在马匹急奔的践踏之下扬起两道锐尘,我手搭凉亭望去,只见两批高头大马一前一后,由远及近而来。前马上坐着魁梧硬朗的巴图,后马上则是小姑娘乌兰图娅,一身月白色的蒙族长袍,束腰戴冠,小小的身子骨竟也透出几分巾帼不让须眉的飒爽英姿。
两人来在近前,巴图人未下马,笑声先至。小姑娘则直接跃下马背,喜滋滋地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博鸿叔叔!”
我假装生气道:“我有那么老吗?!以后要叫哥哥,嗯,博鸿哥哥,记住了没!”
小姑娘用脑袋在我怀里蹭了蹭:“叔叔叔叔叔叔叔叔叔……”
见到我一脸黑线的样子,大家都笑了起来。
巴图从马背上取下一大包行李,在小杰的帮助下塞进陆巡的后备箱。分别的时刻到了,望着父亲充满期待的沉默面庞,小乌兰此刻眼圈也发红。巴图溺爱地揉揉小女儿的头,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有父爱,沉重如山。
来的时候,一车4个人,银行卡里有近百万现金;走的时候,不仅成功的把一半现金都换成了古玩,还拐骗了个大活人回来,真正的是满载而归!
乌兰图娅和宋月蓉一路上聊得非常投缘,这俩人不用开车,挤在后排说着女孩的私房话,燕语莺声,只是时不时传出大叔长大叔短的只言片语,让我无语凝噎。
一路无话,当天便回到了帝都。入城后,车子在高楼大厦之间穿行,小乌兰一动不动地趴在车窗前,满脸惊艳地看着外面,时不时惊叹出声。
小杰首先把宋家兄妹送到博古斋。文斌问道:“鸿哥,你不进去坐坐么?我外公见到你肯定会很高兴的。”
我笑笑:“不了,我得先把小乌兰安顿好。你待我跟宋老爷子说一声,小生改日再去登门拜访!”
这次小杰一下走了好几天,他老爹那边有新的任务交代下来,也没有多留,把我送回家后,自去还车了。
我一手提着乌兰图娅的行李,一手抱着装满古玩的保险箱,带小姑娘上楼。小乌兰年纪太小,和我之间还谈不上什么男女授受不亲,让她自己住在外面我也不放心。家里两间卧室,安排她住下正合适。
我带她进到没人居住,被我用作了储藏室的房间。“小乌兰,你以后就住这间屋子了,稍后我会打扫干净,记住,我是哥哥,不是叔叔哦!”
“嗯,好的,博鸿叔叔。”小姑娘仰起头,冲着我甜甜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