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恕不是道歉、遗憾、应该感谢、赦免、遗忘、赠与、免罪、减轻或免除欠下的债务。宽恕作为语言实践行为与宗教中免除原罪的含义有关,在犹太和基督精神传统中,它与赎罪、拯救、救赎调解有密切的关系。这种宽恕遗产中包含着这样的超越维度:甚至在没有请求、忏悔、没有赎买、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被召唤,甚至对最大的罪恶也要给予宽恕。它只要求去做不可能做的事情,在宽恕不可宽恕的罪恶中获得意义和可能性。它是一种不可能的可能性或者可能的不可能性力量。
“如果存在宽恕,它就只应该并只能够宽恕不可宽恕、不可补救者,即做不可能之事情。”“即使有一天它变得可能,也将始终是不可能的。”在杨凯列维奇说宽恕要终结的地方、在宽恕的边界处,宽恕还有其意义,“而这种意义应该在拯救、调解、救赎、悔罪、我甚至可以说是牺牲的基础上被规定。”
“我必须对两个必然的方面做出反应,当知道真正的宽恕是宽恕不可宽恕时,学习去宽恕,公正必定是在冲突中不安地妥协,正义总是要去做的。”
真正的宽恕是做不可能的事情,与那种算计的、有条件的宽恕不同。真正的和纯粹的宽恕是某种希望、某种乌托邦。宽恕及其实践不应该取消这个维度。这种对不可宽恕事情的宽恕,在重新规定了非交易条件后,开始建立在对不可宽恕的罪恶的记忆上和宽恕的绝对个别性上,建立在罪恶牺牲者的说话权利、考虑宽恕可能性的权利这些新的条件上。“我所梦想的,我所要思考的配得上其称号的‘纯粹’宽恕,将是没有权利的,无条件的和没有最高权力的。最困难的任务,也是必要的和显然不可能的,将是分离无条件和最高权力。这将立即会实现吗?正如所说的,它并不在眼前,但是由于这个不可预见的任务的假设宣告了自己,它就像一个梦想一样,这个疯狂也许不那么疯狂。”
这种对不可能获得宽恕的事情进行的宽恕,涉及到不可逆转的过去,它是一种努力,一种不遗忘的超越,“当你宽恕时,当你做出一个造成宽恕的‘不可能的’姿态时,你必须以这样的方式去宽恕他人,仿佛这个被宽恕的罪行还没有过去,还正在场,还是抹不掉的,仿佛有罪还正要重复他的罪行……假如我要做出纯粹的宽恕,我就必须无条件地宽恕你,即使你根本不要求宽恕,甚至……还要继续犯罪。”“这是一种超越,一种异质性。”
这样的宽恕是纯粹的。宽恕的名副其实的含义,也是宽恕现象的批判尺度。它意味着,如果要宽恕,宽恕的真正尺度就是如此,尽管现实中我们会对罪恶不宽恕。但是真的要加以宽恕,这个纯粹的宽恕标准一定是如此。
德里达赞扬了这种被遗忘的宽恕,“宽恕的概念包括了一些超出人类能力的因素。但不能把人类力所不能及的事情都由上帝去做。无条件的宽恕似乎是件不可能的事,因为宽恕那些不容饶恕的行为是一种不可能的宽恕。但宽恕尽力把不可能变成可能,去宽恕那些不容宽恕的行为。因此,宽恕那些不容宽恕的行为是人类理智的升华,或至少是将理智的原则的具体化,这是一种人类心胸宽广的标志。宽恕就意味着自我超越。把不可能变为可能正是宽恕的可贵之处。如果人们理解了宽恕的含义,那就等于实现了人类的壮举。”宽恕很难做到,宽恕是在做不可能的事情,宽恕是某种努力,以不忘记为条件的牺牲,是人的自我超越,比罪恶更强大。而宽恕可能宽恕的事情不是真正的宽恕,最起码没有表现出宽恕的本质。“ 我主张宽恕那些不可宽恕的事情。如果我宽恕那些可以宽恕的事,那就不叫宽恕了,这太容易了。宽恕已经忏悔的人和他所犯的错误,就好比宽恕那些并不是罪犯的人和不是罪行的事情。宽恕的真正‘意思’,是宽恕那些不可宽恕的事情和不请求宽恕的人。这是对宽恕概念的一种符合逻辑的分析。宽恕应该是名副其实的、高尚的、胸怀大度的”
近来对德里达政治伦理转向的研究中,揭示了德里达解构伦理思想与康德道德哲学和勒维纳斯伦理思想之间的紧密联系。“德里达成功地说明了责任在于人不可能具有客观的知识。”康德强调,道德的真理、道德原则本身是不能和不用理论理性来论证的,理论理性揭示的真理与道德之间是不能混淆的。就道德内涵本身来说,真正的和纯粹的道德本质规定性就在于放弃感性,道德情感就在于承受牺牲的崇高感。而勒维纳斯强调,道德和神学的经验不能被滥用,它应该与人的生活实践结合起来。意识中的伦理道德观念都是实践的外衣,没有先于实践态度的普遍概念,这表明,他只认识到的普遍真理不能漠视现实的对立和困境。
德里达强调道德律是可以思考的和体会的,存在着相对的纯粹超越性。在他看来,形而上学的理智理性是不能简单排除的,它的普遍渗透,总是使反对形而上学退潜在地回到形而上学本身,因而,新的思想方式是策略性的思考,是在与形而上学紧张的共谋关系中运用思考,凭借概念的异质性,来重新构造新的概念形式。他所说的是,要承担过剩的或不可推论的责任,责任不是凭借理论理性所揭示的排除了差异的概念、规则和典范来承担的,但也不是完全与抽象性无关的。除此之外,他所强调的纯粹宽恕,宽恕的真正含义,也接近康德的道德观,即配得上崇高的宽恕只是那纯粹的宽恕,只不过这种宽恕在德里达那里是包含着差异的(做不可能做的事情)、不承担绝对保证(今天的宽恕不保证明天还宽恕)的宽恕。
在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化面前,德里达确实要为左派提供支持。他明确地阐明了解构的伦理和政治意义,要对建立在自然、主体、自由、所有权、目的性、意志、良心、自我意识、主体、个人、共同体等一系列基本哲学概念上的西方政治和伦理思想传统进行解构。但是这种解构不像Mark Lilla所说的那样是放弃传统或重新找到一个透明的绝对启示,走向神秘主义。德里达一贯主张,意义、主体是在与差异和他者的关系中构成的,没有自在自为的透明主体、意义或精神,没有摆脱了经验、直觉和符号的先验性。意义和主体总是在外在性的符号编织上不断产生和被替代的。就概念来说,它包含自我反对的因素,包含着极端差异性的因素,也包含着与其它概念之间不可割断的关系。概念是符号瓦解-重构-瓦解的运作和编织效应。解构反对绝对主义的先验,强调相对的真理和多个弥塞亚主义,超越性永远是相对的。就宽恕这一范畴而言,德里达坚信,存在真正和纯粹的宽恕,即存在某种理想化、有些疯狂、有些不可能性的宽恕的。宽恕,在他那里是经得起不可能的,甚至允许被宽恕者再犯的。他不允诺,经过救赎后,被宽恕者与宽恕者的同一。这个有限的包含着差异的宽恕,无法永恒保证什么,它是一种不断超越的超越性,是一种真正的勇气、高于功利算计和罪恶,承受牺牲的心胸开阔和崇高。如果要宽恕,只有达到了这样的宽恕,才算真正的宽恕。而以如此的宽恕来处理个人与他者的关系、自我的构造,就在于不失去这个超验和崇高的维度的同时,又不沦落到完全的算计和没有差异的同一中去。德里达不想仅仅停留在苦难和记忆上,他要探寻的还有超越精神,保持真正个别性的、需要经过努力才能具有的先验性。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他才说:在纯粹宽恕内部的张力上存在的“无限正义观念”,是不可经验的,但是可以被期待。